您正在浏览的是香港网站,香港证监会BJA907号,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港交所谴责酷派:贾跃亭若留任董事,将损害投资者利益
格隆汇 08-26 14:49

本文来自:香港明报

港交所谴责酷派(02369.HK),以及包括乐视创办人贾跃亭、前财务总监蒋超等多名酷派前高层,理由是酷派延迟披露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多宗交易,当中有部分交易实际上是属于贷款,却包装成投资协议。联交所并发声明,认为若贾跃亭、蒋超仍继续留任董事,将损害投资者利益。

指贾跃亭留任不利投资者

根据港交所的纪律行动声明,上市委员会今次主要是针对酷派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的3组交易(见表)。其一是乐视于2016年7月借入12亿元人民币,翌月酷派与一名代理人签订两份投资协议,并支付1.2亿美元为预付款,协议涉及收购一家从事先进汽车业务的公司部分股权,如未能促成,须将预付款退还,并支付一笔相等于每年10%的费用,最终收购未有成事。

第二组交易则发生在同年12月,酷派与一家提供触控式显示屏模块的供货商签订买卖协议,并向供货商支付一笔3亿元人民币的所谓「赊账款项」,既无订单,也无货品交付。协议于2017年1月中终止,赊账款项则分别于2017年2月及3月,分3期退还。

至于第三组交易则发生在2017年3月,酷派向3名借款人借出合共2.4亿元人民币贷款,3名借款人互有关连,而且同受同一名最终实益拥有人控制,同时该人士亦是上述第二组交易所涉供货商的控制人,而该人士与贾跃亭及公司另一前高层刘弘相识。上述3宗交易,俱是直至2017年5月23日才作公布。

3宗交易均属延迟披露

上市委员会认为,第一组交易以投资协议为名,性质实际上更似一宗贷款交易,而代理人须支付的费用更像是利息。至于第二组交易情况类似第一组,尤其酷派在无凭据下已支付巨额资金,协议却仅一个月即吿吹,款项更要分成3期退还,实际同样属于贷款交易。

至于第三组交易对手与第二组交易中的供货商为同一人士,酷派应合计两笔贷款,并按例进行披露。联交所因此谴责贾跃亭、蒋超,以及其他多名前执董或高层李斌、张巍、刘弘及刘江峰违反《上市规则》及尽力遵守承诺,其中更重点指贾跃亭及蒋超二人,称联交所认为贾、蒋二人若仍继续留任,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关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踪我们,查看更多实时财经市场信息。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发现投资的乐趣?加入 uSMART投资群 并分享您的独特观点!立刻扫描下载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
uSMART
轻松入门 投资财富增值
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