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8日丨中国金茂(00817.HK)发布公吿,2021年6月28日,公司与卖方(即利东有限公司)订立股份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约4.937亿股中国宏泰发展(06166.HK)股份(相当于该公吿日期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29.90%),代价为每股中国宏泰股份3.00港元,股份销售的代价约为14.81亿港元。
紧随股份销售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中国宏泰的主要股东,并持有493,720,010股中国宏泰股份。紧随股份销售完成后,卖方及赵颖女士将仍为中国宏泰的控股股东,持有合共727,845,654股中国宏泰股份(占现有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44.08%)。
同日,公司与(其中包括)中国宏泰订立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据此,公司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中国宏泰已有条件同意发行本金额约为1.23亿美元的可换股债券。
按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3.05港元计算,可换股债券获悉数转换后将发行合共约3.137亿股换股股份,相当于现有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19.00%及经发行换股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15.97%。发行可换股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由中国宏泰用于偿还其现有未偿还债务、为其现有债务再融资、满足其投资项目的现有资本承担、派发股息及用于一般营运资金。
公吿表示,由于中国宏泰主要从事土地开发及大型产业市镇开发及运营,公司可透过投资于中国宏泰,实现收购多个城市运营项目,获取相关资源以提升产业园区吸引业务及投资的能力,并进一步加强政企合作,以上均符合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战略发展。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亦将为中国宏泰提供筹集额外资金的良机,以巩固其财务状况及扩大其资本基础,促进未来发展,以及为中国宏泰集团提供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