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提高主板上市盈利門檻 許正宇稱市場不反對改善本港資本市場質素
對於聯交所提高主板上市盈利門檻並將於明年1月生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回應議員查詢時表示,就調高上市申請人盈利要求而言,港交所按照安排進行了市場諮詢並仔細考慮了收集到的意見。港交所在諮詢總結中表示有17%回應人士大多數傾向支持建議方案一,其餘人士基於不同原因並不支持建議。儘管這些回應人士不同意港交所建議調高盈利要求的幅度,但並不反對改善香港資本市場質素及維持其多元化的原則。
經審慎考慮回應人士的意見以及維持市場質素和保障投資大眾利益的原則後,港交所決定調整上調盈利要求的幅度,即由上調150%或200%調整至上調60%,而實施日期則延至明年一月一日。
他稱,不同司法管轄區的證券交易所對上市申請人的各類業務及財務要求不盡相同,因此難以直接比較。單看盈利要求而言,在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或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三年最低盈利總值為1,100萬美元至1,200萬美元,較港交所將於明年一月一日實施的盈利規定(即三年總額為8,000萬港元)為高;而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或紐約證券交易所亦規定發行人須有公眾持股量至少達4,000萬美元(即約3.1億港元),遠高於港交所主板上市申請人的1.25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要求。
港交所會繼續因應市場最新發展,推出措施推動市場進一步發展並維持市場質素,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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