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11日丨牧原股份(002714.SZ)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關於對秦英林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2021】35號),具體內容如下:
“秦英林:
經查,我會發現你存在以下違規行為:2021年3月15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牧原股份’或‘公司’)在有媒體對公司部分財務指標和關聯交易等事項提出質疑,被深交所問詢並要求核查説明的情況下,向我會提交了啟動發行可轉債相關材料,並出具書面意見,表示公司不存在影響發行上市和投資者判斷的重大事項。你作為牧原股份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在相關材料上簽字確認。
牧原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3號)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我會決定對你採取監管談話措施。請你於2021年5月11日10時攜帶有效的身份證件到我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A座11層)接受監管談話。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截至公吿日,公司已將上述監管措施決定的內容吿知秦英林,秦英林已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國證監會接受監管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