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 月 17日丨ST威龍(603779.SH)公佈,此本次權益變動系信息披露義務人鑫誠恆業作為於是鑫誠一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唯一出資人,將接受於是鑫誠一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所持有的ST威龍6264.1715萬股股份對應的股東表決權,雙方經友好協商,為增強共識以進一步支持上市公司發展,通過自身賦能,優化上市公司業務結構,提升上市公司價值,實現膠東一體化的戰略佈局,雙方並簽訂了委託表決權的相關協議。
鑫誠恆業與於是資管於2021年1月14日簽署《表決權委託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為進一步完善威龍股份的公司治理,改善其經營狀況,於是資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同意根據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將於是鑫誠一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威龍股份【62,641,715】股限售流通股(佔威龍股份已發行股份的18.83%)的表決權及提案權、提名權、質詢權、建議權、股東大會召集權等無償委託給鑫誠恆業行使,鑫誠恆業願意無償接受於是資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委託。
此次權益變動前,鑫誠恆業持有公司股份0股,青島鑫誠海順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萬股。此次權益變動後,鑫誠恆業持有公司股份6264.1715萬股表決權,佔公司總股本的18.83%,青島鑫誠海順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16%,鑫誠恆業和青島鑫誠海順控股有限公司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股份表決權的比例佔公司總股本18.98%。
截至報吿書籤署日或六個月內,鑫誠恆業有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計劃,增持比例不低於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後續有謀取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計劃。若發生相關權益變動的情況,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