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 月 4日丨賽摩智能(300466.SZ)公佈,公司與廈門賽摩積碩科技有限公司(原廈門積碩科技有限公司,“廈門積碩”)原股東(劉永忠、蘆躍江、陳向東、陳晴、鄧宓,“交易對方”)簽訂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之盈利預測補償協議》(“補償協議”)之約定,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於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重大資產重組業績承諾實現情況説明的審核報吿》(大華核字[2020]002721號)(“審核報吿”),交易對方承諾的廈門積碩2017至2019年度業績承諾未完成,除涉及股份補償及公司往年分紅款已完成註銷及返還外,還應補償現金2200.96萬元,在審核報吿出具後的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户。根據協商,本次補償現金2200.96萬元由劉永忠、蘆躍江和陳向東按比例承擔。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與劉永忠、蘆躍江、陳向東簽署了《關於調整2019年度業績承諾補償款支付期限的協議》(“協議”),同意調整2019年業績補償款的支付期限,按照分期方式支付現金補償款。
根據協議約定,劉永忠、蘆躍江、陳向東應於2020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一期業績補償款600萬元及對應利息(利息以前述業績補償款為基數,按照同期銀行利率自2020年5月15日起計至業績補償款實際支付之日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劉永忠、蘆躍江、陳向東應支付的業績補償款600萬元及對應利息1.13萬元,其已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第一期業績補償款補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