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1 月 26日丨石大勝華(603026.SH)公佈,公司全資子公司青島石大海潤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石大海潤”)因與天津市原龍化工有限公司(“原龍化工”)買賣合同糾紛向山東省東營市墾利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公司近日接到山東省東營市墾利區人民法院《繳費通知書》。
案件事實:2019年5月份,原被告簽署三份買賣合同,原告購買被告生產的粒鹼,共付款14335900元。後被告未按合同約定發貨,雙方解除合同,被告未能退還貨款。2019年8月份和2020年6月份,雙方就還款問題簽署協議,被告僅支付少部分貨款(含少量以貨抵債部分),餘款未能退還。2020年10月底,被告已構成嚴重違約,無法如約還款,原告於11月中旬提起訴訟。
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貨款本金1389.74萬元、逾期利息308.52萬元(暫計算至2020年10月31日),以上共計1698.26萬元,並判令被告支付自2020年11月1日至實際還款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以本金為計算基數,按年利率15%計算,自2020年11月1日計算至被告還清之日);判令被告李連生就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令原告就被告天津市原龍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整套粒鉀生產裝置所屬設備及附屬設備享有優先受償權;判令由被告承擔保全費、擔保費、案件受理費等全部訴訟費用。
公司已申請訴訟保全,保全金額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