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1 月 25日丨華茂股份(000850.SZ)公佈,之前公告披露,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處置參股公司股權的議案》,同意公司以定向減資方式處置新疆利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利華”)30%股權(退股減資總價款為人民幣21004.16萬元)。2020年4月21日,公司與新疆利華簽訂了《定向減資協議》,根據新疆利華提供的工商變更通知書顯示,上述股權變更登記事項於2020年6月30日辦理完成,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股權處置款。
近日,公司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州中級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截止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訴訟受理回執。
訴訟請求:1、判令准許公司查閲新疆利華2019年度會計賬簿(包括會計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和會計憑證(含記賬憑證、相關原始憑證及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入賬備查的有關資料);
2、本案訴訟費用由新疆利華承擔。
訴訟原因:2020年7月,新疆利華控股股東新疆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公開《2020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資券募集説明書》,為發行本次超短期融資券新疆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聘請了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其及新疆利華進行了財務審計,該所於2020年5月10日出具了《新疆利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信會師報字【2020】第ZG211609號),該報告載明:新疆利華總資產1,248,255.18萬元,總負債1,127,855.54萬元,淨資產120,399.64萬元;2019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006,621.57萬元,淨利潤40572.3萬元。同時,2020年7月3日,新疆利華召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項目啟動大會,會上,新疆利華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祕書亦介紹公司“2019年實現銷售收入100.66億元,淨利潤4.10億元,年末總資產124.05億元”。
公司定向減資新疆利華30%股權審計、評估基準日為2019年9月30日。根據公司與新疆利華共同委託的容誠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論,新疆利華2019年截至9月30日的淨資產(合併口徑)審計值為29,365.70萬元,淨利潤為-4.40億元,而根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論及新疆利華介紹2019年度末淨資產120,399.64萬元,淨利潤為4億餘元,審計基準日僅相差三個月,但新疆利華淨資產卻激增9億餘元,淨利潤也增加8億餘元。公司有理由懷疑新疆利華在與公司共同委託審計時隱瞞了相關財務數據,侵犯了公司作為股東的合法權益,並嚴重影響了公司合法持有股份的權益價值。故,2020年10月,公司委託律師書面要求查閲被告會計賬簿,但新疆利華也委託律師回函明確予以拒絕。為此,公司只得訴諸法院,請求依法審理,並判決支持公司訴訟請求。
公司投資新疆利華基本情況:2010 年12月14日,華茂股份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受讓新疆庫爾勒利華棉業有限責任公司35%股權的議案》,投資5860.94萬元(實際投資5651.14萬元)受讓自然人張齊海持有的新疆庫爾勒利華棉業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利華前身)35%股權,受讓完成後新疆利華註冊資本5000萬元,華茂股份持有35%;2016 年8 月28 日,華茂股份六屆十八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對新疆利華棉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投資7,255.32萬元對新疆利華增資,增資後新疆利華註冊資本從8500萬元增加至15786萬元,華茂股份持有30%;截止2019年9月30日,華茂股份合計投資新疆利華12906.46萬元,持有30%股權。
公司退出新疆利華的原因:近年來,新疆利華短期內出現高額舉債擴張經營的情形,與公司運營理念存在極大分歧,數據顯示其資產負債比率過高,2016、2017、2018年資產負債率分別達:79.48%,91.19%,90.82%,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負債總額高達72.70億元,經營風險較大。新疆利華所有融資均由其第一大股東新疆利華控股股東新疆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供全額擔保。
2019年初,公司接新疆利華的通知,根據新疆國資監管的要求,新疆中泰集團向新疆利華提供貸款擔保的同時,要求其他股東也需同比例提供擔保,本公司作為公眾上市公司,幾十億元的擔保風險巨大,無法提供如此高額擔保。
公司從風險防範方面考慮,經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以定向減資方式處置新疆利華30%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