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1 月 25日丨*ST力帆(601777.SH)公佈,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於2020年11月25日上午9時30分以網絡會議方式召開。本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
力帆股份重整案出資人組會議(“出資人組會議”)於2020年11月25日下午2時30分以網絡會議與現場會議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如果公司重整計劃未能獲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則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並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
力帆股份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即使公司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但公司後續經營和財務指標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監管法規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修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的規定,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將於2020年11月26日開市起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