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1 月 24日丨高瀾股份(300499.SZ)公佈,公司於2020 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關勝利出具的《關於減持股份因誤操作導致短線交易的告知函》,關勝利在實施減持計劃過程中因誤操作導致短線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公司於2020 年9月30日披露了《關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份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關勝利因個人資金需求,計劃自上述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6 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計劃減持數量不超過47.0528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17%(減持期間如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導致持股數量變化,則減持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截至2020 年11月23日,關勝利此次股份減持計劃已累計減持公司股份12萬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0431%。
2020年11月23日,關勝利在實施減持公司股份操作時,由於操作失誤買入公司股票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072%。關勝利於同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賣出公司股票1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431%。
關勝利因操作時將買賣方向輸入錯誤,造成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構成短線交易。
關勝利此次買入公司股票屬於操作失誤所致,根據《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其行為構成短線交易。經公司自查,該行為是關勝利誤操作導致的短線交易,未發生在公司披露定期報告的敏感期內,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亦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
根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已向董事、副總經理關勝利重申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股東切實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賬户,並督促股東嚴格規範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公司董事會將負責收回相關短線交易所得收益。
關勝利此次短線交易系誤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線交易的主觀故意,關勝利已深刻認識到了本次違規事項的嚴重性,因此次誤操作構成短線交易而帶來的不良影響致以誠摯的歉意。關勝利表示今後將加強《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