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8 月 21日丨華新水泥(600801.SH)公佈,截至2020年8月19日,公司已發行的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總計7.3472億股。此次方案擬申請將上述B股轉換上市地,以介紹方式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掛牌交易,變更為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
為充分保護B股股東的合法權益,並實施本次境內上市外資股轉換上市地以介紹方式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掛牌交易,公司將安排第三方向全體B股股東提供現金選擇權。原持有公司B股股份的投資者,可在指定時間選擇申報行使現金選擇權,以將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華新B股轉讓給提供現金選擇權的第三方;也可選擇繼續持有並保留至股票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其繼續持有的B股股份性質將變更為H股。
公司B股股東須在申報期內申報行使現金選擇權,有效申報的B股股份可以獲得由現金選擇權提供方按本方案中約定的價格支付的現金對價,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的現金選擇權將作廢。現金選擇權方案的詳細安排(包括但不限於現金選擇權股權登記日、申報期間、申報和結算的方法等)將依據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進行信息披露。若投資者未參與申報現金選擇權或申報無效,其所持B股股份將會在本方案通過所有審批程序並實施完成後轉換上市地以介紹方式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掛牌交易。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必須具有足夠的流通性,《香港上市規則》要求尋求上市的股份必須存在一個公開市場。如果現金選擇權行權比例過高導致流通性過低、公眾持股量不足,公司可能無法滿足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要求。《香港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一定比例必須由公眾人士持有。
目前,公司B股公眾持股部分(除卻公司股東HOLCHIN B.V.及其一致行動人HOLPAC LIMITED外)佔公司總股本的14.73%,公司計劃向香港聯合交易所申請上市後H股公眾持股量不低於14.73%的豁免。
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本方案中的現金選擇權將不予實施,方案終止,B股將繼續於上交所B股市場交易:(1)香港聯合交易所未批准公司公眾持股量不低於14.73%的豁免申請;(2)申報行使現金選擇權導致前三名B股公眾股東合計持股數超過B股公眾持股量的50%(即其共持有股份數若超過154,408,766股)或在香港公眾股東人數少於300人;(3)本方案未獲得所需要的股東大會批准或中國證監會、香港聯合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的核準或批准(如需);(4)本方案中規定的其他不予生效或終止的情形。
若申報期結束後並未出現上述情況,現金選擇權將進行清算交收。即於申報期內有效申報的B股股份將獲得由現金選擇權提供方按本方案中約定的價格支付的現金對價,具體的價格為在公司B股股票停牌前一日(2020年8月19日)收盤價每股2.011美元的基礎上溢價5%,即每股2.112美元。
不活躍賬户持有的B股股份、未申報或未有效申報行使現金選擇權的B股股份,將會在本方案通過所有審批程序並實施完成後轉換上市地以介紹方式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掛牌交易。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自2020年8月24日開市起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