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8 月 10日丨雪峯科技(603227.SH)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01797號)(“《反饋意見通知書》”),根據《反饋意見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認購對象控股股東新疆雪峯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雪峯控股”)出具了《關於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前六個月至發行完成後六個月減持情況或減持計劃的承諾》,承諾內容如下:
1.在上市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雪峯科技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日,即2020年6月1日)前六個月內,本公司未減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2.本公司不存在在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至本次公開發行完成期間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計劃;亦不存在在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束後六個月內減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計劃;
3.本公司承諾,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進行減持並履行權益變動涉及的信息披露義務;
4.如本公司違反前述承諾而發生減持的,本公司承諾因減持所得的收益全部歸上市公司所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