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18日丨瑞特股份(300600.SZ)公佈,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龔瑞良持有公司1.17億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38.7670%;公司第二大股東蘇州瑞特持有公司3758.4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2.4054%。
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的相關約定,龔瑞良(以下簡稱“轉讓方1”)、蘇州瑞特(以下簡稱“轉讓方2”,與“轉讓方1”合稱為“轉讓方”)於無限售之條件具備前提下,分兩次向浙江二輕(以下簡稱“受讓方”)共計轉讓上市公司股份88,968,37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29.3660%),其中,第一次股份轉讓指轉讓方1擬向受讓方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9,362,5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9.6917%),轉讓方2擬向受讓方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7,584,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2.4054%),受讓方擬受讓前述轉讓方合計轉讓的股份66,946,5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22.0972%,以下簡稱為“標的股份1”);第二次股份轉讓指轉讓方1擬向受讓方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2,021,87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7.2688%),受讓方擬受讓前述轉讓方1轉讓的上市公司股份22,021,87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7.2688%,以下簡稱為“標的股份2”)。龔瑞良將督促並保證,自標的股份1過户日起30日內,受讓方獲得上市公司董事會過半數席位,且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在受讓方提名的董事候選人中產生;上市公司黨組織負責人、財務總監由受讓方推薦的人士擔任;同時,受讓方同意由轉讓方1擔任上市公司總經理一職。
根據《股份轉讓協議》及龔瑞良出具的《關於放棄常熟瑞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表決權的承諾函》(以下簡稱《放棄表決權承諾函》)的相關約定,自標的股份1完成過户日(含當日)起至標的股份2完成過户日止(以下簡稱“棄權期1”),龔瑞良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放棄其所持上市公司53,412,8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7.6301%,以下簡稱“棄權股份1”)所對應的股東表決權;自標的股份2過户日(含當日)起至受讓方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比龔瑞良及其關聯方(包括但不限於蘇州開瑞、俞秋華等)合計的持股比例高6%(含)以上且經受讓方確認之日止(以下簡稱“棄權期2”,)龔瑞良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放棄其所持上市公司9,369,09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0925%,以下簡稱“棄權股份2”)所對應的股東表決權。
自標的股份1完成過户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即由龔瑞良變更為浙江二輕,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浙江省國資委。
近日,浙江二輕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具體內容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初步審查,現決定,對浙江省二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收購常熟瑞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不實施進一步審查。公司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該案涉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之外的其他事項,依據相關法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