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19日丨太龍照明(300650.SZ)公佈,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於2020年3月19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擬向相關銀行申請總額不超過7億元的綜合授信。上述綜合授信包括但不限於流動資金貸款、信用證、銀行票據等銀行授信業務。綜合授信額度不等於公司及子公司的實際融資金額,實際融資金額應在授信額度內,其中擬向興業銀行漳州分行申請不超過3億的綜合授信,向其餘各銀行申請不超過4億的綜合授信。
上述授信總額最終以相關各家銀行實際審批的授信額度為準,在此額度內由公司依據實際資金需求進行銀行借貸。該授信額度期限自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為止,授信期限內,授信額度可循環使用。就此次申請銀行綜合授信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該授信期限內,在不超過總授信額度的前提下,可根據與各銀行協商情況適時調整在各銀行的實際融資金額,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授信、貸款等融資有關的申請書、合同、協議等文件),由此產生的法律、經濟責任全部由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