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7日丨海能達(002583.SZ)公佈,公司及全資子公司HYTERA AMERICA,INC.(“美國公司”)、HYTERA COMMUNICATIONS AMERICA(WEST),INC.(“美西公司”)與MOTOROLA SOLUTIONS INC.(摩托羅拉解決方案有限公司,“摩托羅拉”)、摩托羅拉馬來西亞公司之間的商業祕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已於美國當地時間2019年11月6日(北京時間2019年11月7日)在美國伊利諾伊州的北部聯邦地區法院(“伊利諾伊州法院”)開庭。美國當地時間2020年2月14日(北京時間2020年2月15日),伊利諾伊州法院陪審團對本案件作出了裁決。現將詳細內容公告如下:
訴訟基本情況:2017年3月15日,公司的兩家全資子公司美國公司和美西公司收到美國伊利諾伊州法院送達的訴狀,摩托羅拉及摩托羅拉馬來西亞公司起訴公司及美國公司、美西公司商業祕密侵權,認為公司部分產品侵犯了摩托羅拉商業祕密。2018年8月2日,摩托羅拉向伊利諾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權侵權的訴訟請求,認為公司部分產品侵犯了摩托羅拉美國版權。其後案件進入證據開示階段,至2019年9月,案件證據開示全部結束。
關於上述訴訟的進展情況,自2017年訴訟案件發生開始,公司均在每次定期報告中進行詳細的披露,詳見公司定期報告相關章節。
訴訟事項進展及判決結果:根據伊利諾伊州法院的安排,上述商業祕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已於當地時間2019年11月6日(北京時間2019年11月7日)進入庭審階段。當地時間2020年2月12日,摩托羅拉在庭審中最終明確其主張公司部分DMR產品侵犯摩托羅拉21項商業祕密及4項美國版權,要求公司、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業祕密行為支付相應賠償。
美國當地時間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審團作出裁決,認為公司、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羅拉一項或多項商業祕密及美國版權,應向摩托羅拉支付損害賠償34576.12萬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880萬美元,合計約7.6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52.71億元)。
此次陪審團裁決結果並非一審判決,陪審團裁決結果仍需伊利諾伊州法院審查後作出一審判決。
鑑於上述案件未形成生效判決,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影響金額尚具有不確定性,基於謹慎性原則,公司將會就一審判決結果在2019年度報告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中詳細披露,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及公司會計政策相關規定預提預計負債,具體數據以公司審計機構的審計結果為準。
近年來,公司不斷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合規經營力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加大研發投入,持續推出具有自有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此次訴訟涉及公司部分DMR產品,公司其他產品未受影響。
公司對此次陪審團裁決表示失望,尊重但不同意此次陪審團裁決。此次陪審團裁決結果仍需伊利諾伊州法院審查並作出一審判決。如果伊利諾伊州法院一審判決支持此次陪審團裁決結果,公司將保留對一審判決進行上訴的權利,以進一步維護公司權益。公司相信美國司法系統終將對該糾紛做出公正的裁決。
上述陪審團裁決涉及賠償金額較大,該訴訟事項已構成重大訴訟,將對公司2019年度淨利潤構成重大影響。公司將根據該訴訟事項後續的重要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