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4日丨金科股份(000656.SZ)公佈,為了加強對控股及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的擔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對控股及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的擔保額度,結合控股及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資金需求和融資擔保安排,公司擬取消部分前期審議通過但未實際實施的擔保額度,並新增對部分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擔保額度。
根據擔保事項的實施情況、控股及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的融資擔保安排,結合外部環境變化及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擬取消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但尚未實施的部分擔保額度合計12.108億元。
為了提高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徵信,滿足金融機構風控要求,履行股東義務,支持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持續健康發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於重慶金科原則上根據合資合作協議的約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對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融資提供擔保。如根據金融機構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過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擔保,為進一步防範擔保風險,在提供擔保後將要求其他股東或者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提供反擔保。
具體擔保事項如下:(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擬為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提供的預計新增擔保金額合計不超過6.048億元,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十二個月內有效。具體詳見預計新增擔保額度情況表。
(2)在股東大會批准上述擔保額度的前提下,授權公司董事長審批因融資而對參股房地產項目公司提供擔保及調劑的具體事宜。
(3)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擔保額度在擔保對象間進行調劑:
a.調劑發生時,獲調劑方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外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公司;
b.獲調劑方的單筆擔保額度不超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0%;
c.在調劑發生時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僅能從資產負債率超過70%(股東大會審議擔保額度時)的擔保對象處獲得擔保額度;
d.在調劑發生時,獲調劑方不存在逾期未償還負債等情況;
e.公司按出資比例對獲調劑方提供擔保、獲調劑方或者其他主體採取了反擔保等相關風險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