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球(600556.SH):54起虛假陳述索賠訴訟判決中 40起公司需承擔賠償責任
格隆匯11月29日丨ST慧球(600556.SH)公佈,公司2019年11月28日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南寧中院”)發來的案號為(2018)桂01民初520號等54份《民事判決書》,對公司涉及的54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進行了一審判決。
原告的訴求:1、請求判令被告賠償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損失等合計1580.19萬元;2、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案件訴訟費;
上述54起虛假陳述索賠訴訟判決中,40起公司需承擔賠償責任,合計金額約719.98萬元,其餘14起公司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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