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12日丨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HK)公布,于2019年9月12日,本公司、江苏金智、卖方、卖方担保人及项目合作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及江苏金智将以代价人民币1元向卖方收购合共100%包头南风股权(其中本公司及江苏金智将分别支付人民币0.67元及人民币0.33元)。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江苏金智将分别持有包头南风67%及33%股权。
包头南风为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及实缴股本为人民币6百万元。包头南风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项目投资。于本公告日期,包头南风于内蒙古自治区设有5家均从事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与经营的全资附属公司,其中四风电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而陵翔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包头南风拥有165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47.5MW,经核准的上网电价为人民币0.49元/千瓦时。包头南风于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前4个月分别亏损143.5万元、溢利5146.3万元及亏损9738.5万元人民币。
公司称,包头南风拥有比较丰富的风力资源,已获核准的上网电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包头南风主营业务在本集团主业范围之内,且与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关系。投资包头南风可以扩大本集团的营业收入来源和盈利基础,有利于本集团迅速进入风力发电行业,有利于本集团内业务的协同和整合,有利于本集团实现战略目标以及可持续的发展。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其项下的交易有效地发展了本集团大环保产业,符合本集团的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