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始建於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是中國歷史最悠久的銀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國的發鈔行之一。交通銀行成立後,經辦輪、路、郵、電等交通四政存款,還受政府委託分理國家金庫、辦理國外款項、發行兌換券、經辦國內外匯兌及一般銀行業務。解放前,交通銀行與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民銀行並列爲中國四大銀行,在近代中國金融史上佔有重要地位。1958年,交通銀行內地業務分別併入當地人民銀行以及在交行基礎上成立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交行香港分行則持續營業。 1986年,國務院批准重新組建交通銀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組建後的交通銀行正式對外營業,成爲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上海。重新組建後的交通銀行,身兼雙重歷史使命,既是百年民族金融品牌的繼承者,又是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先行者,實現了六個“第一”:第一家資本來源和產權形式實行股份制;第一家按市場原則和成本—效益原則設置機構;第一家打破金融行業業務範圍壟斷,將競爭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