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7月19日丨雙運控股(01706.HK)公佈,於2023年6月30日,(a)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Samco接獲新加坡一家銀行("銀行A")的繳款通知書,內容有關Samco與銀行A訂立的應收款項購買協議項下的未償付款項,其中,銀行A要求於繳款通知書日期起計五日內支付未償付款項總額1,495,612.08新加坡元,否則,彼等將對Samco提起法律訴訟以追回所有未償付款項(包括應計利息);及(b)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Double-Trans接獲銀行A的繳款通知書,內容有關DoubleTrans與銀行A訂立的應收款項購買協議項下的未償付款項,其中,銀行A要求於繳款通知書日期起計五日內支付未償付款項總額2,993,997.81新加坡元,否則,彼等將對Double-Trans提起法律訴訟以追回所有未償付款項(包括應計利息)。
於2023年7月3日,(a) Samco接獲新加坡另一家銀行("銀行B")的繳款通知書,內容有關授予Samco的銀行貸款項下的未償付款項,其中,銀行B要求於2023年7月10日前支付未償付款項總額7,824,513.79新加坡元,否則,彼等可能被迫採取任何必要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對Samco或擔保人提起法律訴訟,以按悉數賠償基準追回上述未償付款項及其法律費用),以保護彼等權益,而無需另行通知;及(b) Double-Trans接獲銀行B的繳款通知書,內容有關授予Double-Trans的銀行貸款項下的未償付款項,其中,銀行B要求於2023年7月10日前支付未償付款項總額2,202,529.10新加坡元,否則,彼等可能被迫採取任何必要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對Double-Trans或擔保人提起法律訴訟,以按悉數賠償基準追回上述未償付款項及其法律費用),以保護彼等權益,而無需另行通知。銀行B授予Samco及Double-Trans的上述銀行貸款以公司的企業擔保作抵押。上述繳款通知書亦以副本方式發送予公司。
於2023年7月10日,公司及Double-Trans各接獲新加坡另一家銀行("銀行C")的繳款通知書,內容有關授予Double-Trans的銀行貸款(以公司的企業擔保作抵押)項下的逾期款項。根據上述繳款通知書,銀行C要求Double-Trans(作為借款人)及公司(作為企業擔保人)於繳款通知書日期起計七日內支付逾期金額1,110,348.00新加坡元,否則,銀行C將着手收回全部上述銀行貸款並提起法律訴訟,以按悉數賠償基準追回所有到期及結欠銀行C的未償付款項(包括應計利息及法律費用)。
於2023年7月13日,Double-Trans接獲新加坡另一家銀行("銀行D")的繳款通知書,內容有關授予Double-Trans的銀行貸款項下的未償付款項。根據上述繳款通知書,銀行D要求Double-Trans於繳款通知書日期起計五個營業日內支付未償付金額197,122.91新加坡元,否則,銀行D保留收回授予Double-Trans的所有銀行貸款,並要求悉數償還全部未償付及結欠銀行D的款項的權利。
於2023年7月13日,Double-Trans接獲新加坡另一家銀行("銀行E")的繳款通知書,內容有關授予Double-Trans的銀行貸款項下的未償付款項。根據上述繳款通知書,銀行E要求Double-Trans於2023年7月20日下午四時正前支付未償付金額合共3,659,131.37新加坡元,否則,彼等明確保留採取其視為必要行動的權利以最好地保護其權益,而無需另行通知(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授予彼等的任何抵押行使其權利)。
同日,Samco亦接獲銀行E的繳款通知書,內容有關授予Samco的銀行貸款項下的未償付款項。根據上述繳款通知書,銀行E要求Samco於2023年7月20日下午四時正前支付未償付金額合共2,266,675.49新加坡元,否則,彼等明確保留採取其視為必要行動的權利以最好地保護其權益,而無需另行通知(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授予彼等的任何抵押行使其權利)。
於2023年7月13日,Samco及公司各接獲新加坡一家銀行("銀行F ")日期為2023年7月12日的繳款通知書,內容有關授予Samco的銀行貸款(以公司的企業擔保作抵押)項下的未償付款項。根據上述繳款通知書,銀行F要求Samco(作為借款人)及公司(作為企業擔保人)於繳款通知書日期起計三個歷日內支付未償付金額合共16,473.53新加坡元,否則,銀行F將採取彼等認為適當的有關行動以追回未償付款項(包括提起法律訴訟),而無需另行通知。
同日,Double-Trans及公司各接獲銀行F日期為2023年7月12日的繳款通知書,內容有關授予Double-Trans的銀行貸款(以公司的企業擔保作抵押)項下的未償付款項。根據上述繳款通知書,銀行F要求Double-Trans(作為借款人)及公司(作為企業擔保人)於繳款通知書日期起計三日內支付未償付金額合共16,473.53新加坡元,否則,銀行F將採取彼等認為適當的有關行動以追回未償付款項(包括提起法律訴訟),而無需另行通知。
於公吿日期,就公司董事所知及根據公開可得的資料,公司、Samco或DoubleTrans於公吿日期尚未遭提出法律訴訟。
集團目前正在與其債權人商討以尋求彼等同意及寬限,以於集團制定債務重組計劃期間暫緩採取行動及給予集團延期。就上述而言,集團一直與其顧問緊密合作,以對Double-Trans及Samco的財務狀況進行審查並制定可行的重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