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browsing the Hong Kong website, Regulated by Hong Kong SFC (CE number: BJA907). Investment is risky and you must be cautious when entering the market.
千億市場可降解塑料為什麼不温不火?

本文來自格隆匯專欄:錦緞,作者: 牧之

一切都要從海南的禁塑令開始説起。

2020年年底,《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正式實施。這意味着,海南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飲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

在當時的投資人眼中,海南這一全面禁止監管動作幅度之大,很有可能預示着新的政策導向:繼限塑令之後,禁塑令全國範圍內推開也相對可期。

與風光鋰電的美好前景類似,不可降解塑料的替代空間也大得驚人:

據中國塑協塑料再生利用專業委員會統計,我國每天使用塑料袋約30億個,其中僅用於買菜的塑料袋就達10億個,而2020年中國塑料總用量為9087.7萬噸。

假如這一億噸塑料有10%被可降解塑料替代,這就將是千億規模的市場,而如果考慮到全球範圍內的替代機會可能萬億,重演風光鋰電的中國巨龍故事並不難理解。

全球市場規模的推測並非空穴來風:根據歐洲理事會發布的公吿,為“開源節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衝擊,歐盟將引入新的收入來源,其中之一即為2021年1月1日起對一次性塑料包裝按每公斤0.8歐元(約合6.4元人民幣)的税率徵税。

這一政策的威力不可小覷:可降解塑料主流產品如PBAT噸價大概在2萬元左右,而聚乙烯聚丙烯這些不可降解塑料的主流價格則在8000-1萬左右,通過塑料包裝税的徵收,每噸1萬元的價差可迅速縮短至3-5千元每噸。

歐盟在綠色政策方面常常是個風向標。我們可以合理推測接下來的幾年中,全球範圍內可降解塑料潛在市場空間還會迅速增長。

不過,禁塑令推出之後,一方面其他省份並無很快跟進,另一方面,海南自身的禁塑令在推動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實際問題:

在實際執法中發現,由於前文提到的可降解塑料與非可降解塑料價差較大的問題,部分生產者在可降解材料中混入大比例聚乙烯等不可降解材料;

在實際使用中,可降解塑料的硬度和韌性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都難堪大任,商户在應用過程中產生了諸多挑戰;

而且,各級執法者對於什麼屬於可降解塑料的標準認定也同樣呈現自説自話的狀態:統一標準也遲遲沒有兑現。

針對以上問題,2021年5月,《全省“禁塑”工作突出問題整治方案》正式印發實施。該方案提出22條整改措施,着力解決目前海南禁塑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

因此,以二級市場視角來看,這一政策實驗室的禁塑令測試和可降解材料這陣風所能帶來的價值基本上已吿一段落:

可降解塑料的成本居高不下,有效供應難以滿足,標準難以得到統一,這些都是可降解塑料的故事缺環的地方,而這些缺環恰恰不是更強執法力度和更高的環保税所能解決的問題。

海南禁塑遇到的問題,平心而論,儘管需求側其勢已成,但供給側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就算考慮每噸近7000元的塑料税,可降解塑料的使用成本仍然遠高於不可降解產品,誅心而論,無論多麼熱愛環保,每噸幾千元的價差仍然難以忍受。

迴歸問題本質,我們還需要重温ESG投資的底層邏輯:當前供給側就是唯一的缺環,以當前技術路徑來看,可降解塑料為何成本居高不下,以及更重要的,各參與方應如何降低成本?

以主要替代塑料袋和農膜的PBAT產品為例,這一產品成本在今年受到了中間體漲價的嚴重掣肘:

根據恆力石化子公司康輝石化3.3 萬噸PBS 類產品的環評報吿,每噸PBAT大約消耗0.39 噸PTA,0.39 噸己二酸(AA)和0.4 噸1,4 丁二醇(BDO)。

其中丁二醇在過去一年中成本漲了四倍,站上了3萬元每噸的大關。雪上加霜的是,大多數PBAT生產商都沒有配置丁二醇產能,成本爆棚引發虧損的情況下,PBAT的開工率大幅下降,在監管眼中一度是產能過剩的PBAT產業,突然一夜之間有效產能不足。

不僅如此,向上推算,生產一噸BDO需要1.2噸電石(碳化鈣),而電石又需要大量焦炭和石灰石;在2021年的碳中和大背景之下,焦炭產能擴產不利,導致焦炭成本同樣迅速上行。

兩種技術的路線對比不能再鮮明:

普通塑料如聚丙烯或聚乙烯,原材料為石油液化氣(LPG),成本落在4000左右,完成聚合之後成本也僅為7000-8000,更重要的是,液化石油氣原料極度充足,不會產生斷供的可能性;而考慮到長期碳中和約束和可降解塑料垂直一體化的缺環,BDO產能上產本身需要時間,電石缺口更是巨大的障礙,在當下,真正能在2萬元左右穩定供應可降解塑料的有效產能卻可謂少之又少。

要知道,無論是鋰電還是風電光伏,高原料丰度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

無論鋰金屬價格飆到多少,大家都清楚的知道,鋰金屬地殼丰度足以保證鋰電行業行穩致遠;而光照和風力資源,以及光伏面板所需的金屬硅資源,同樣只有供應週期錯配,但並不存在底層稀缺的問題。

而可降解塑料如果想要達到近億噸規模,對上游焦炭需求擴張將產生巨大壓力,而碳中和對供應的約束卻是剛性的,這本身就構成了難以解開的謎團。

從這個角度説,可降解塑料與氫能源遇到的問題十分類似:能夠實現低碳排放,低物耗,低成本的垂直一體化生產工藝才是當前可降解塑料破局的抓手所在。

有趣的是,去年國家頒佈政策推動可降解塑料之後,國內 PBAT 項目如雨後春筍,目前規劃產能已經超過 450 萬噸,未來可能還會不斷增加,可降解塑料的美好前景是眾多產業資本紛紛上馬的重要因素。

但魔鬼都在細節裏,在這幾百萬噸產能之中,能夠垂直一體化生產上游BDO的廠家卻寥寥無幾,合計產能更是難堪大用:

在PBAT領域,萬華化學投產6萬噸,恆力石化30萬噸,同德化工12萬噸,盛虹石化18萬噸,新疆天業50萬噸,宇新股份6萬噸,金髮科技6萬噸,理論上講,未來三年中這些A股龍頭能夠提供有效產能即便加總,也沒有超過200萬噸。

產能釋放的節制,不僅與前文中產能過剩的敍事有很大差別,更重要的是,這些還是紙面上的產能:能夠生產合格產品和最終量產本身也有很大的區別,許多公司中試之後一直處於試生產階段,即是可降解塑料生產挑戰的重要因素。

因此,以萬華化學和恆力石化這些超級巨頭的產能規劃來看,行業內的巨頭對可降解塑料行業的所謂過熱更多隻不過是表面文章。在動輒一億噸市場面前,萬華幾萬噸的產能投放本身就是不看好的一種姿態。

可降解塑料這個千億級投資主題的不温不火,值得我們有更深一步的思考:

在2000年後,全球氣候變化成為了投資的重要主題,諸多明星紛紛助陣,美國投資人在新能源投資領域注入了大量資本,但最終在光伏和電池領域一敗塗地:特斯拉之前的BetterPlace,中國光伏之前的Solyndra在美國,在整個清潔能源行業,前前後後美國VC和美國納税人虧掉了幾百億美金。

在風險投資人Peter Thiel眼中,這樣的失敗並不令人驚訝:美好的社會願望當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能不能技術突破,能源革命的本質仍然是成本線的逐步下沉和生產工藝的可複製性:

替代鯨魚油的煤炭,替代煤炭的天然氣和石油,以及曾經一度有潛力替代化石能源的核電和當下的紅到發紫的光伏:所有新的能源形式都滿足1、高原料丰度 2、足夠有顛覆性的低成本 3、以及足夠大的產能。

因此,在沒有有效供應的前提下,坊間繼續期待強的刺激政策不現實,不僅僅容易產生大量的騙補,更重要的是,低水平的重複建設最終只能是一個死局,曾經的電動大巴騙補就是一個鮮活的教訓。

所以,可降解塑料這類ESG投資想要走出來,現在還缺一個像寧德時代和隆基股份一樣的可辨識度夠高的“龍一”,踩着五彩祥雲,從天而降來搭救大夥。

不過,從萬華化學和恆力石化幾萬噸和幾十萬噸的投資體量背後所代表的行業信心來看,投資者熱盼的“龍一”怕還要等一陣子。

Follow us
Find us on Facebook, Twitter , Instagram, and YouTube or frequent updates on all things investing.Have a financial topic you would like to discuss? Head over to the uSMART Community to share your thoughts and insights about the market! Click the picture below to download and explore uSMART app!
Disclaimers
uSmart Securities Limited (“uSmart”) is based on its internal research and public third party information in preparation of this article. Although uSmart uses its best endeavours to ensure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accurate, uSmart does not guarantee the accuracy, timeliness or completeness of the information of this article and is not responsible for any views/opinions/comments in this article. Opinions, forecasts and estimations reflect uSmart’s assessment as of the date of this article and are subject to change. uSmart has no obligation to notify you or anyone of any such changes. You must make independent analysis and judgment on any matters involved in this article. uSmart and any directors, officers, employees or agents of uSmart wi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loss or damage suffered by any person in reliance on any representation or omission in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s for reference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offer, solicitation, recommendation, opinion or guarantee of any securities, virtual assets, financial products or instruments. Regulatory authorities may restrict the trading of virtual asset-related ETFs to only investors who meet specified requirements. Any calculations or images in the article are for illustrative purposes only.
Investment involves risks and the value and income from securities may rise or fall. Past performance is not indicative of future performance. Please carefully consider your personal risk tolerance, and consult independent professional advice if necessary.
uSMART
Wealth Growth Made Easy
Open Ac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