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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產業升級之歐洲篇:長坡厚雪,雲開月明

本文來自格隆匯專欄:國君策略陳顯順,作者:陳顯順 陳熙淼 黃維馳

摘要

缺乏化石資源是歐洲能源產業轉型領先全球的核心背景和直接原因。歐洲的能源產業一度走在世界前列,化石能源時代受限於資源稟賦而大量依賴進口。有限的化石資源逼迫歐洲各國不得不另謀出路,而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各國對環境問題和氣候變化的關注更是催化了這個過程。70年代以來,歐洲各國對能源的管理措施和法令日益系統化,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技術發展迅猛,各國政府非常重視對傳統能源工業的升級換代,並大力開發新能源和節能技術,採取“開發與節能並重”政策,着力實現能源消費的多元化。

推動能源替代和碳減排,是歐洲國家政策推進的主要目標。區域層面:歐盟為解決能源依賴問題、建立技術優勢、引領全球經濟發展、加強歐盟內部一體化、獲取國際政治利益,歐盟持續積極推動內部以及國際上的能源替代和碳減排進程。德國的能源與減碳政策的重心主要為能源安全、經濟效率與環境可兼容;法國的側重點由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逐漸轉移到規範能源行業發展、擴大新能源使用;英國的重心主要為實現綠色能源的發展和替代。

歐洲能源產業的演變在資本市場結構和政府投資方向中得以體現。一方面,歐洲近十年市值排名前300的上市公司中,電力公用事業類公司的數量5年減少近一半,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商或服務商10年內減少三分之一。另一方面,歐洲各國政府採取“一拉一推”的能源產業投資政策,撤資傳統能源、注資新能源,以此消彼長方式促進能源轉型。與歐洲相比,我國能源結構有較大改進空間,未來或在“雙碳”目標壓力下逐步實現。

歐洲在退煤、碳交易、碳税方面的經驗值得國內在碳中和發展中進行借鑑,CCUS技術和替代燃料有望成為國內雙碳目標的發力點。歐洲在退煤、碳交易、碳税方面有着更為成熟的經驗,而我國58%的能源消費量由煤炭提供,二氧化碳總排放量有80%來自煤炭,因此“退煤”是“減碳”的必由之路。同時,我國碳交易制度剛剛起步,而碳税的制定方面也一直是我國長期研究探索的重要減碳途徑。在未來趨勢方面,參考海外經驗,碳捕集技術和替代能源減碳效果較佳,且歐洲和國內目前均已具有一定發展基礎,未來或成為實現碳目標的重要途徑。

國內相關投資邏輯和重點推薦標的梳理:1)能源消費結構:“雙碳”目標對能源結構轉型和電力改革提出新要求,非化石能源應用佔比尚需大幅提升,推薦:風電、光伏、核電與生物質能等。2)能源應用場景:增量空間看,新能源汽車將是引領需求放量的核心賽道,推薦:動力電池和材料緊缺環節,包括隔膜、負極、銅箔、六氟和LIFSI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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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能源產業轉型的核心背景

1.1.  窮則思變——困於資源稟賦而積極謀求轉型

歐洲的能源產業一度走在世界前列,化石能源時代受限於資源稟賦而大量依賴進口。歐洲是第一、二次工業革命的發源地,從牛馬驢騾等牲畜勞力到蒸汽機動力,再到內燃機動力,每一次動力的革新帶來的不僅是生產力以幾何倍數提升,還有能源產業的轉型切換。歐洲自第二次工業革命後便進入了化石能源時代,但受制於區域資源稟賦,歐洲的化石能源產銷長期處於失衡狀態。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歐洲地區石油和天然氣資源探明儲量佔全球比重持續下降,截至2020年佔比分別降至0.8%和2.4%左右。歐盟原油消費量和產量缺口不斷擴大,截至2020年,歐盟原油年產量僅佔其消費量的4.17%,全年缺口達到4.43億噸,其化石能源消耗大量依賴進口。

窮則思變,歐洲新能源開發利用走在世界前列。有限的化石資源逼迫歐洲各國不得不另謀出路,而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各國對環境問題和氣候變化的關注更是催化了這個過程。70年代以來,歐洲各國對能源的管理措施和法令日益系統化。其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技術發展迅猛,各國政府重視對傳統能源工業的升級換代,採取“開發與節能並重”政策,着力實現能源消費的多元化。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歐盟的替代能源和核能佔能源使用總量的比例便位居世界之最,並與其他地區差距不斷拉大,直至2015年達到20%。

1.2.  歐洲主要國家能源政策的演化:持續積極推動能源替代和減排進程

1.2.1.    區域層面:歐盟能源替代和碳減排政策走在世界前列

為解決能源依賴問題、建立技術優勢、引領全球經濟發展、加強內部一體化、獲取國際政治利益,歐盟持續積極推動內部以及國際上的能源替代和碳減排進程。歐盟的能源和減碳政策演化可分為三個階段:

初始探索期(1990年以前):以污染治理為出發點,輔以能源結構調整。歐盟各國的能源與減碳政策最初由環境保護運動發展而來,早期舉措集中在環境污染防治方面,能源結構調整為輔。由於歐洲各國為了經濟的快速發展而忽視了重工業以及能源消耗給環境造成的劇烈變化,使得其早期的環境政策舉措集中在控制環境污染方面。與此同時,受石油危機問題以及化石能源消耗帶來污染問題的影響,歐盟逐漸重視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這一時期,歐盟各國出台系列文件,以各國合力推動歐盟地區整體能源產業轉型,從而實現歐盟地區能源結構調整、能源使用效率提高、維護能源安全的目標。

發展進化期(1991年-2017年):從能源角度出發延伸至各部門,利用碳交易促進節能減排。環境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效果之後,歐盟也更加重視氣候變化問題,同時為解決能源依賴問題,歐盟的減碳政策重心轉移至發展新能源方面。1992年《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簽署後,歐盟正式成立,同時環境政策被正式確定,其政策的重點落在能源、土地整治與利用、水資源管理等領域。與此同時,歐盟積極探索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在2000年,歐盟提出了第一個歐洲氣候變化計劃,發展碳排放交易市場,推動歐盟各成員國的碳減排。2005年歐盟開始構建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爭奪金融話語權的同時也優化市場資源配置,調動市場積極性,共同推動碳減排項目的開發。在能源結構調整的作用下,歐盟於1990年碳達峯,碳排放與經濟增長開始脱鈎,碳排放量呈現緩慢下降趨勢。

成熟平穩期(2018年至今):提出碳中和目標,多領域合力推動碳減排。2018年11月28日,歐盟通過了《歐盟2050戰略性長期願景》,提出到2050年建成現代化、有競爭力、繁榮且氣候中性的經濟體這一目標,自此歐盟減碳政策進入成型時期。在這一時期內,歐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來描繪碳中和實現路徑,考慮到歐盟自身碳排放情況與經濟特點,其重點舉措為持續創新新能源技術、拓展碳排放交易體系、嚴格各行業產品碳排放標準、發展碳匯項目、全面推進能源税等,全面推進各部門的碳減排,重點降低能源、建築、交通行業的碳排放,同時輔以創新負排放技術、應用財政政策、發展綠色金融、增加碳匯等政策,共同推動歐盟碳中和的實現。

根據BP數據,歐盟在1979年實現了碳排放達峯,峯值約為40億噸的排放量,此後二氧化碳總排放量開始下降。截止2020年,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至25.5億噸,比1979年峯值時期減排約36.1%。2020年歐盟27國領導人通過了歐盟委員會關於提高實現碳中和中期目標的建議,計劃到2030年歐洲温室氣體排放減少55%,2050年實現碳中和。

歐洲多個國家已經提出具體碳中和計劃目標。目前,超過十個歐洲國家提出具體碳中和目標,其中瑞典計劃於2045年實現碳中和,奧地利計劃於2060年實現碳中和,包括法國、德國、西班牙、英國、丹麥、芬蘭、匈牙利、愛爾蘭、斯洛伐克在內的國家均將實現碳中和時間定於2050年。

1.2.2. 德國:能源安全、經濟效率與環境可兼容

德國的能源與減碳政策主要以石油危機前後、2010年發佈的《能源戰略2050》和2014年發佈的《氣候行動計劃2050》為界,分為四個階段,其重心主要為能源安全、經濟效率與環境可兼容:石油危機前的能源政策(20世紀70年代以前):德國並未形成整體性的能源戰略,也沒有明確提出能源目標。這一時期,德國受限於成本的變化和環保標準的日趨嚴格,主要能源來源由煤炭轉向石油。在西德“經濟騰飛”的過程中,其能源總消耗量大大增長,石油的比例大幅提高,曾達到50%以上。石油危機後的能源政策(1974年-2010年):70年代的兩次石油危機給德國帶來了很大的衝擊。德國政府從第一次石油危機以來,逐步調整能源政策,包括:(1)確保能源來源的多樣性。(2)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3)建立多元化的能源進口渠道。(4)建立並完善石油戰略儲備和應急機制。2000年,德國舉行了“能源對話”,該次能源對話提出,“能源安全”、“經濟效率”和“環境可兼容”三大政策目標。能源戰略2050(2010年-2016年):在2010年9月28日,德國聯邦經濟與技術部公佈了名為《能源戰略2050——清潔、可靠和經濟的能源系統》報吿,也稱為《能源戰略2050》,並提出了9個具體行動領域,分別是:①今後主要使用可再生能源進行本國的能源供應;②提高能源效率;③擺脱當今以化石能源和核能為主要能源品種的能源結構;④進一步建設電網設施並且加快電網與可再生能源的合併;⑤提高建築住房的能效性;⑥大力促進電動汽車的生產製造;⑦進一步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開發與利用技術的研發;⑧加速降低温室氣體排放量;⑨努力加大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公開程度。2011年6-7月,德國政府又進一步制定了補充協議,決定退出使用核電、加速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轉向進程。能源轉型新方向:《氣候行動計劃2050》(2016年-至今):2016年,德國發布《氣候行動計劃2050》,首次制定了到2050年各工業部門的減排目標。能源產業的中期目標是:到2030年比1990年減少61%至62%的排放量,同時在2050年達到幾乎脱碳的目標,可再生能源成為主導能源。該計劃中關於能源產業的重點規劃包括:一是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目標是大幅增加風電與太陽能發電的裝機規模,長期完全依賴可再生能源供應電力。二是燃煤電廠與結構轉型:德國為了逐漸減少燃煤發電,將燃煤電廠設定為(能源)結構轉型的輔助角色,並且着力通過採取各種環保、技術升級等措施以達到促進經濟發展和結構性轉變以及氣候保護的目標。

1.2.3. 法國:重心由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到新能源產業發展

法國以其超高比例的核能佔能源消費總量比例獨樹一幟。法國是一個傳統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氣)極為稀缺的國家,為了降低其能源的對外依存度,法國白上世紀70年代起,便開始大力發展核電技術,提高核電發電能力,目前以75%左右的核電發電量成為世界第一核電大國。尤其在1997年《京都議定書》生效後,法國需在協議生效期間維持其碳排放水平穩定,鑑於其發電量主要來自非化石能源,因此法國白《京都議定書》後便在除電力行業外的其他領域,如綠色建築和交通系統中,進行低碳發展,因而法國整個社會的低碳發展進程自上世紀末期就蓬勃展開。法國新能源政策的發展主要可以概括為兩個階段,重心由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轉移到規範能源行業發展、擴大新能源使用。上世紀九十年代期間,法國己經提出基本的核能與可再生能源政策,並突出了對生態環境資源的保護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的需要。在這一時期,法國通過法案,成立了法國環境與能源管理署;併成立了專門負責核廢料管理的機構;還頒佈了針對水資源利用的第一部專門性法律,對使用河流資源的設施、水電站等做了詳細規範,並突出了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二十一世紀後,法國新能源政策的重點在於規範能源行業尤其是電力行業的發展,就如何擴大新能源的使用、提高可再生能源佔終端能源消費比例、提高能源效率等方面制定了更加具體的政策。例如2000年頒佈的《電力公共服務的現代化與發展法》,旨在促進電力行業現代化發展,提高電力公共服務;2003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計劃》則將可在生能源納入電力生產的計劃中,意在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電利用率;之後頒佈的格納勒格法案也都對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應用作了規範。

1.2.4. 英國:綠色能源的替代之路

英國綠色能源政策發展史大致分為四個階段,其重心主要為實現綠色能源的發展和替代。在英國綠色能源政策開端與初步發展階段,撒切爾時期電力私有化改革啟動了綠色能源政策;梅傑政府成為綠色能源政策的重要過渡時期;布萊爾政府出台的2003年能源白皮書標誌着英國綠色能源政策的初步發展;卡梅倫政府及之後英國政府引導英國的綠色能源政策走向成熟。英國綠色能源政策源於1989年撒切爾政府的電力改革。作為英國能源結構變革的開端,此次電力改革為英國綠色能源政策的發展提供了重要前提,奠定了重要基礎。1989年電力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是《1989年電力法》。《1989年電力法》電力改革的重心是將電力供應私有化,並在能源領域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使電業運營自由化。1900年,英國政府出台了“非化石燃料公約”。“非化石燃料公約”作為英國綠色能源政策的開端,為英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持與保障,英國可再生能源價格大幅降價,減排效果明顯。梅傑政府時期(1990-1997):成為英國綠色能源政策由起源走向初步發展的重要過渡時期。在梅傑任期的七年內,國際對氣候問題和地球可持續發展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國際氣候議程的推進為英國發展綠色能源政策創造了良好的國際環境。梅傑時期的英國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實現減排和發展綠色能源。第一,在減排方面,繼續深化撒切爾時期在國內進行私有化的改革,引入市場機制使能源市場自由化,使得英國的能源結構不斷改變。第二,通過《非化石燃料義務》政策的實施繼續發展可再生能源。這一時期,英國通過一系列的行動和引導在國際上為英國能源創造了有利的國際環境,為其綠色能源的制定尋求了國際政策與法律支持,是英國發展綠色能源政策的重要過渡時期。布萊爾政府時期(1997-2007)英國綠色能源政策開始初步發展。布萊爾上台恰逢《京都議定書》在日本簽訂,它規定到2012年,與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相比,歐盟應減少温室氣體排放8%,英國需減排12.5%。2003年2月,布萊爾政府出台了第一份真正意義上的綠色能源白皮書——《我們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該文件強調了可再生能源促進英國綠色發展的重要作用,包含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目標,對企業鼓勵政策、綠色能源技術等方面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因此成為英國第一份真正意義上的綠色能源政策。卡梅倫及之後(2010-至今)的英國政府綠色能源政策的制定有其重要的推動因素。卡梅倫時期,英國從三方面出台了英國國內綠色能源政策。第一,在國內推行綠色新政,進一步推動國內節能減排並通過綠色新政在國內尋求更大的減排空間。第二,實行電力改革。一方面注重可再生能源發電,刺激電力市場,吸引投資;另一方面設立碳底價機制,為投資者設立政策保障。第三,設立綠色投資銀行,以政策性銀行為定位,專門致力於綠色經濟投資。2019年6月27日,《氣候變化法案(2050目標修訂案)》通過,正式確立英國到2050年實現温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英國也成為了世界主要經濟體中第一個以法律形式確立這一目標的國家。比較英、法、德三國,三者對於環保和減碳的政策目標保持步調一致(2050),而具體的能源轉型路徑則基於本國國情有所區別。英國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就確定了綠色能源的轉型政策,除了可再生能源之外,還側重發展清潔煤、清潔天然氣、CCUS技術,致力於提高傳統化石燃料的使用效率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法國基於國情大量使用核能,將來的轉型方向也在向可再生能源靠攏;德國堅定地引導國內產業從煤、石油能化石燃料轉向可再生能源為主。

1.3.    轉型的另一面:能源通脹自2021年年初以來,歐洲正在陷入能源通脹。石油、天然氣價格就全球性地不斷上漲,煤炭價格也一再創出新高。2021年8月初,與2020年5月的創紀錄低點相比,歐洲天然氣價格上漲了1000%,處於歷史的高點水平。其中,英國天然氣批發價格自2021年1月以來上漲了250%,自8月以來上漲了70%。與天然氣價格大漲相伴隨的,是歐洲電力價格的普遍上漲。2021年年初以來,歐盟主要經濟體的電價較一年前普遍高出了一倍有餘。其中,2021年9月,英國電價上漲了一倍以上,是2020年同期的七倍,德國、西班牙電力價格也飆升至歷史新高。在2021年上游大宗商品普遍漲價的大環境下,歐洲電價的增速在第三季度超過了PPI增速。我們認為,這是上游通脹壓力向下傳導、減碳壓力導致能源短缺、寒冬導致需求上升三大因素共同作用所致。歐洲天然氣供應非常依賴外部。其最大的天然氣供應國俄羅斯,一直在限制天然氣的額外供應。在2020-2021年寒冬之後,歐洲大陸需要補充耗盡的天然氣庫存。由於受疫情影響,北海油田正在進行繁重的維護工作,而亞洲正在大量採購液化天然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因此歐洲很難獲得替代的天然氣供應。隨着可再生能源的波動,更高的天然氣價格推高了發電成本,低風速迫使歐洲公用事業公司燃燒昂貴的煤炭來發電,耗盡了煤炭這一最骯髒的化石燃料庫存。此外,能源政策也推波助瀾,歐盟的污染成本於2021年飆升了80%以上。2020-2021年歐洲經歷冷冬,取暖需求上升,消耗天然氣庫存,未能及時補足庫存。2020年冬季,歐洲經歷冷冬,氣象數據顯示2020年12月-2021年4月期間,英國倫敦各月平均最低温度較19-20年同期平均温度要低2度左右。冷冬影響社會取暖需求上升,與此同時,由於產能處於收縮狀態,供給跟不上,導致歐洲能源庫存消耗明顯。2021年春夏,歐洲天然氣庫存得以補充回升,但仍顯著低於往年水平,可能會以較低庫存狀態進入冬季。若21年冬季嚴寒導致供暖需求上升,可能存在供電、供暖不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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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能源產業的發展

2.1.  資本市場視角:傳統能源高市值企業鋭減

歐洲市值排名前300的上市公司行業構成歷經調整,能源企業數量鋭減。歐洲近十年市值排名前300的上市公司中,電力公用事業類公司的數量5年減少近一半。截至2020年由10年前的39家鋭減至17家。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商或服務商10年內減少三分之一,由31家變為20家。透過資本市場的直觀反映,能源產業變遷趨勢可見一斑。

2.2.  政府投資視角:全力支持新能源

撤資傳統能源注資新能源,此消彼長促進能源轉型。以挪威為例,2019年6月,挪威議會通過決議,要求挪威政府全球養老基金從化石燃料領域撤出超過130億美元的投資,轉投可再生能源項目,其中預計從煤炭領域撤資60億美元,從石油勘探和生產企業撤資70億美元,這是該基金迄今為止規模最大的撤資。未來挪威政府全球養老基金將動用200億美元的資產(相當於其管理資產總額的2%)直接投向未上市的可再生能源項目,並優先投資風能和太陽能發電項目。此外,歐洲投資銀行成為全球首個提出削減天然氣項目貸款的主要多邊金融機構。2019年11月,歐洲投資銀行宣佈,將在2021年底前停止為一切化石能源項目提供貸款,包括燃煤發電及天然氣發電項目。未來10年,歐洲投資銀行還將為對抗氣候變化以及可持續發展等相關項目釋放超過10000億歐元的資金。

歐盟上調氣候目標,將進一步促進歐洲地區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投資。路透社指出,如果2030年55%的減排目標最終寫入立法,預計2021~2030年期間,歐洲可再生能源領域將額外增加至少3500億歐元的投資。歐盟官網指出,為了確保2030年55%減排目標能夠獲批,將重新修訂可再生能源融資機制,旨在幫助成員國更輕鬆地獲得項目融資以及更便捷地推進合作和項目部署。歐委會確定了資金投入的三大優先考慮領域:其中面向未來的清潔技術和可再生能源為第一優先領域;第二優先領域是能源效率,特別是改善公共和私人建築物的能耗水平;第三優先領域是創新能源技術,包括智能交通工具、智慧基建、大數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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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能源產業轉型對我國的啟示與展望

3.1.  他山之石:退煤、碳交易、碳税

3.1.1.    退煤:實現“雙碳目標”的必由之路

歐洲各國積極制定退煤計劃,比利時、奧地利和瑞典三國已實現退煤。歐洲已明確在2030年或更早的時間節點關閉燃煤電廠總計35.4吉瓦,相當於歐洲在運煤電裝機的21%。為了落實《巴黎協定》中的温室氣體減排目標,歐洲各國政府陸續公佈了淘汰煤炭的時間表。預計到2025年或更早,葡萄牙、法國、斯洛伐克、英國、愛爾蘭和意大利等國5將結束煤炭使用,隨後到2030年,希臘、荷蘭、芬蘭、匈牙利和丹麥等國也將終止使用煤炭。

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下,“退煤”是減碳的必由之路。我國電力行業中發電以火電為主,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煤炭在發電佔比歷經約三十年快速提升,直至2007年達到頂點企穩下降。截至2015年,煤炭發電佔比仍在70%以上,是我國碳排放的大頭。因此,我國想要如期達成碳目標,“減煤”、“退煤”勢在必行。據統計,過去十年我國已淘汰1.2億千瓦燃煤火電。10月26日,國務院正式發佈《2030年前碳達峯行動方案》,提出了“碳達峯十大行動”,其中就包括通過推進煤炭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大力發展新能源“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轉型”。11月3日,《經濟日報》頭版文章再次強調“中國不可能重新大上煤電”,體現了我國克服困難,堅定“退煤”的決心。

3.1.2.    碳交易:方興未艾,大有可為在世界各國減少温室氣體排放的諸多實踐中,碳排放權交易被認為是最有效的市場經濟手段之一。歐盟温室氣體排放貿易機制(EU-ETS)於2005年正式啟動,是世界首個、也是最大的跨國二氧化碳交易項目,涵蓋歐盟成員國以及挪威、冰島和列支敦士登,覆蓋該區域近半數的温室氣體排放,為11000多家高耗能企業及航空運營商設置了排放上限。歐盟碳排放貿易體系可概括為四個階段。其中第一階段2005~2007年為試運行,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分別為2008~2012年、2013~2020年。第三階段排放上限在第二階段配額總量年均分配基礎上每年以線性係數1.74%遞減。2018年2月,歐盟批准碳排放貿易體系第四階段(2021~2030年)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包括加速減少配額總量,通過市場穩定儲備機制(MSR)收回更多的富餘配額甚至可以註銷配額,免費分配的配額基準線根據技術進步每五年更新一次等。具體來説,從2019年開始,市場穩定儲備機制每年將減少24%的超額排放配額直至2023年;從2021年起配額總量發放上限將從逐年減少1.74%變為減少2.2%,並於2024年起配額上限減少幅度會更大。從運行效果看,歐洲通過一系列改革,特別是完善強化碳交易體系的措施為碳市場帶來了積極的信號,歐盟碳配額價格2018年突破了多年在個位數徘徊狀態,到2018年底、2019年初已上漲至20歐元/噸以上。2020年下半年,歐盟碳市場持續升温,交易活躍,碳配額價格連續攀升,7月份已突破30歐元/噸。碳配額價格上漲最重要的支撐因素來自碳市場參與者對未來氣候政策的樂觀預期。配額總量是依據氣候目標決定的,提高氣候目標意味着減排力度進一步加大,配額總量每年遞減幅度會更大、下降會更快,進而提高碳配額價格。

我國碳排放交易“方興未艾,大有可為”。我國參與碳排放交易歷程可劃分為三個階段:①CDM項目階段(2005-2012):CDM項目是我國2013年區域碳排放交易試點以前唯一能夠參與的碳交易方式,主要交易對手方來自歐盟。自2005年以來,CDM風力發電項目在我國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成為我國CDM的重要項目構成類型。風電CDM項目通過出售核證減排量(CERs)給發達國家帶來的收入,對沖風力發電成本,提高風電盈利水平,是中國發展風力發電的重要推動力。②區域碳排放交易試點階段(2013-2020):為了填補國際CDM項目終結而帶來的國內碳交易市場空白,我國於2012年起逐步開始搭建自己的碳排放交易體系——碳排放交易試點市場ETS+自願減排機制CCER,構成了我國2013至2020年間碳交易的整體結構。③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現貨交易階段(2021及以後):全國碳市場以試點為基礎,自2017年底啟動籌備,經過基礎建設期、模擬運行期,2021年進入真正的配額現貨交易階段。全國碳市場自2021年7月16日開市以來,總體運行平穩有序,配額價格合理波動,單日成交量屢創新高。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全國碳市場共運行77個交易日,配額累計成交量達到2344.04萬噸,累計成交金額10.44億元,突破10億元大關。3.1.3.    碳税:醖釀之中碳税是以應對氣候變化、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為目的,向化石燃料生產或使用者徵收的環境税。它通過增加税賦來提高含碳化石能源價格,以促進能效提高和資源節約利用,相對減少温室氣體排放,是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歐洲是全球碳税徵收最為成熟的地區。碳税對歐洲國家,尤其對北歐國家減少碳排放、降低能耗、改變能源消費結構產生了積極的促進作用。2018年以來,一些歐洲國家強化了碳税政策,包括取消税收減免、與碳交易制度形成聯動等。以北歐四國為代表的歐洲發達國家是全球碳税徵收的先鋒,隨後從北歐向愛爾蘭、冰島、西班牙、葡萄牙、愛沙尼亞、法國、瑞士、和英國等國逐步推廣開來。

截至目前,全球碳税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將碳税作為一個單獨的税種,以芬蘭、丹麥、瑞典、挪威和荷蘭為代表,這些國家碳税歷史較長,比較成熟。芬蘭是世界上第一個徵收碳税的國家。自從芬蘭1990年推出對化石燃料按碳含量徵收碳税之後,挪威、丹麥、瑞典也紛紛開徵碳税,徵税對象逐步從一次能源擴大到二次能源如電力等。另一類並不是將碳税作為一個單獨的税種提出,而是將之與能源税或者環境税相結合,主要代表國家是意大利、德國、英國。例如,英國並沒有一個確定的税種叫做碳税,但是英國有和碳税功能類似效果相近的税種,如1990年引入的化石燃料税,針對化石燃料進行徵税。2001年英國開始徵收氣候變化税,這是一種全國性税制,針對天然氣、煤、液化天然氣和電力征收,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應對日益嚴峻的氣候形勢。

關於税率水平,碳税總體穩定,歐洲發達國家税率水平相對較高。根據世界銀行發佈的數據,經濟發達國家碳税水平相對較高。1990年芬蘭設定的碳税便已達到60/70美元/噸。英國、法國的碳税在頒佈時分別為25美元/噸、50美元/噸。西班牙、葡萄牙碳税略低,分別為17美元/噸和14美元/噸。作為一個有效的環境經濟政策工具,碳税對歐洲國家減少碳排放、降低能耗、改變能源消費結構產生了積極促進作用。

我國碳税已經歷較為充分的研究摸索階段,相關政策或於不久出台。早在2009年,財政部財科所等三個國家部委的科研機構幾乎同時發佈報吿,探討中國碳税的徵收時機和條件。然而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正式使用碳税這一價格控制機制,沒有將碳税作為一個獨立税種開徵,僅在消費税和環境保護税税目中體現了對環境污染物的限制。歷經十餘年的摸索研究,碳税於近期再被提上日程。中央於近日印發了《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指出要“研究碳減排相關税收政策”;國務院10月26日發佈關於印發2030年前碳達峯行動方案的通知,進一步提到“要建立健全有利於綠色低碳發展的税收政策體系”。基於這些信號,我們可以合理預期碳税相關的具體政策文件、法律法規將於不久出台。

3.2.  新的方向:碳捕集與替代燃料

3.2.1.    碳捕集:最具前景的減排技術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技術是世界公認的最有前景的碳減排技術之一。在國際能源署的可持續發展情景中,2019~2070年間,歐洲利用CCUS技術捕集的二氧化碳中,42%來自電力部門;到2050年,捕獲的二氧化碳大部分與化石燃料的使用有關。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在不改變能源結構的前提下,實現碳的有效封存。歐洲現有CCUS項目主要部署在北海地區,包括挪威1996年投運的Sleipner項目和2008年投運的Snhvit項目,這2個項目的二氧化碳封存能力為170萬噸/年。此外還有至少11個總封存能力近3000萬噸/年的試點和示範項目正在歐洲其他地方開展,其中有冰島的CarbFix項目,英國的Drax CCS試點項目,瑞典的STEPWISE項目,西班牙的CIUDEN項目和克羅地亞地熱發電廠的一個CCS項目。CCUS工業示範項目呈現數目逐步增多、規模逐步擴大的發展特點。同時,歐洲CCUS技術的投資環境一直在改善。如歐盟委員會於2020年啟動的創新基金對歐盟所有成員國及冰島和挪威開放,為CCUS等領域的突破性技術提供資金;荷蘭SDE++計劃支持部署二氧化碳減排技術;英國政府宣佈建立不低於8億英鎊的碳捕集封存基礎設施基金,至少在兩地部署CCUS設施。

中國已具備大規模捕集利用與封存CO2的工程能力,正在積極籌備全流程CCUS產業集羣。我國已投運或建設中的CCUS示範項目約為40個,捕集能力300萬噸/年。多以石油、煤化工、電力行業小規模的捕集驅油示範為主,缺乏大規模的多種技術組合的全流程工業化示範。我國CCUS技術項目遍佈19個省份,捕集源的行業和封存利用的類型呈現多樣化分佈。中國13個涉及電廠和水泥廠的純捕集示範項目總體CO2捕集規模達85.65萬噸/年,11個CO2地質利用與封存項目規模達182.1萬噸/年,其中EOR的CO2利用規模約為154萬噸/年。中國CO2捕集源覆蓋燃煤電廠的燃燒前、燃燒後和富氧燃燒捕集,燃氣電廠的燃燒後捕集,煤化工的CO2捕集以及水泥窯尾氣的燃燒後捕集等多種技術。CO2封存及利用涉及鹹水層封存、EOR、驅替煤層氣(ECBM)、地浸採鈾、CO2礦化利用、CO2合成可降解聚合物、重整製備合成氣和微藻固定等多種方式。3.2.2.    替代燃料:氫能與生物質能空間廣闊氫能開發與利用是世界新一輪能源技術變革的重要方向,是能源系統實現脱碳目標的必然選擇。到2050年,預計歐洲氫能發電總量能夠達到2250太瓦時,佔歐盟能源需求總量的四分之一。根據歐委會此前發佈的《歐盟氫能戰略》,歐盟將分三個階段發展氫能,第一階段將在2024年前建成至少6吉瓦的綠氫項目;第二階段為2025~2030年,氫能將成為歐盟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有多個區域制氫產業中心——“氫谷”落成;第三階段為2030~2050年,重點研究氫能在能源密集型行業的大規模應用。氫能生產及相關設備的產值將達到8200億歐元;整個氫能行業可提供540萬個高技能就業崗位;歐盟碳排放量將減少約5.6億噸。我國氫氣產業基礎較好,為氫能產業發展起到鋪墊作用。我國存在着一個以化石能源制氫和工業副產氫回收的生產和非能源利用的“氫氣產業”,並且這一產業已經有相當規模。據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數據統計,2012-2020年,中國氫氣產量整體呈穩步增長趨勢,中國氫氣年產量從1600萬噸增加到2500萬噸,是世界第一大產氫國家。與“氫氣”產業相比,我國“氫能”產業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目前的2500萬噸氫氣產量中,僅有1%左右作為能源使用。在“碳目標”壓力下,氫能產業有着廣闊的發展空間。《中國證券報》11月17日發表評論:在“雙碳”目標下,我國氫能產業發展正步入快車道,已有50多個地級市發佈氫能產業規劃。我們認為,到2025年,我國氫能產業產值將達到1萬億元;到2050年,氫能在我國終端能源體系中佔比超過10%,產業鏈年產值達到12萬億元,產業前景巨大。生物質能是唯一可替代化石能源轉化成燃料及其他化工原料或產品的碳資源。作為清潔可再生的能源形式,生物質能是唯一可替代化石能源轉化成液態、固態和氣態燃料及其他化工原料或產品的碳資源,也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能源短缺和環境污染最有潛力的發展方向之一。歐洲是世界上生物柴油產量最大的地區,生物沼氣技術世界領先,生物質發電供熱在電力和熱力系統中發揮着重要作用。以生物柴油為例,歐洲是全球最核心的生物柴油消費市場,近十年來其消費量維持在每年1200萬噸以上。截至2019年,歐洲生物柴油消耗量174億升,摺合1530萬噸。近年來,我國生物質能發電量保持穩步增長態勢。截止到2020年年底,全國已投產生物質發電項目1353個,併網裝機容量2952千瓦,年發電量1326萬千瓦,年上網電量1122萬千瓦,發電裝機容量連續3年世界第一。根據國家能源局的統計數據,截至2020年底,全國生物質發電在建容量1027.1萬千瓦。2021年8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署聯合印發《2021年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方案總體明確了“以收定補、央地分擔、分類管理、平穩發展”的總體思路,重點突出“分類管理”,推動生物質發電行業平穩健康發展。隨着政策的進一步明確,我國生物質能將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3.3.  當下機會:可再生能源發電和新能源車

3.3.1.    可再生能源發電:對標歐洲,我國或有更大空間

歐洲可再生能源發電佔比節節攀升,我國或有更大空間。發電構成方面,可再生能源產生的淨髮電量佔比逐年增高。歐洲可再生能源產生的淨髮電量佔比自1980年的22%上升至2018年的38%,38年淨增928420GW,年複合增長率約為3%,明顯高於其約1%的淨髮電總量增長率。我國同期間淨髮電總量年複合增長率為8%,可再生能源淨髮電量年複合增長率為10%,但其佔比僅從1980年的20%升至2019年的28%,其提升幅度明顯不及歐洲方面。而歐洲方面在1990年已整體實現碳達峯,大部分國家計劃於2050年實現碳中和。基於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及電力行業火電裝機比例過高的現實,在我國碳排放總量中,發電行業的碳排放量佔有相當大的比重。依照我國承諾的2030年碳達峯,2060年碳中和的目標來看,相較於歐洲時間更緊,任務更重,因此我國亟需更大力度推進電力行業的減碳工作,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佔比。未來1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佔比將不斷提高。根據2021年3月發佈的《中國2060年前碳中和研究報吿》,至2030年,煤電將有約22%的發電佔比將被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取代,全國48%的電力都將由太陽能、風能提供。至2050年,我國清潔裝機佔比將達到92%,曾經佔我國發電量80%的煤電將縮減至4%,直至2060年完全退出電力行業。

3.3.2.    新能源車:政策驅動,滲透率提升《Fit for 55》新目標將推動歐洲新能源車滲透率快速提升。歐洲新能源車市場滲透率較低,2019年全年銷量56萬輛,滲透率僅為3.6%。2020年,歐盟頒佈《歐洲氣候法》,正式將碳中和納入立法範圍。這一政策刺激下,新能源車銷量猛增至136萬輛,可見新能源車市場對政策壓力靈敏度高。21年歐委會發布的《Fit for 55》提出至2030年較1990年減少55%的碳排放。綜合之前提出的2025年實現15%的減排量,如果歐盟要達到上述目標,則新能源車滲透率至少要達到65.1%的水平,對應至少新增1113萬輛,約800GWh的動力電池需求。國內龍頭紛紛佈局歐洲,我國鋰電產業或將受益。目前我國擁有全世界最完整的鋰電產業鏈,包括鋰電材料、動力電池在內的多個細分領域在歐洲均有佈局,且在進一步擴產的過程中。2020年,寧德時代德國圖林根州的首個海外工廠動工,開工面積為23公頃,生產線包括電芯及模組產品,預計2022年可實現14GWh的電池產能;2021年7月,國軒高科宣佈收購博世德國工廠,在歐洲建立首個新能源生產基地。結合前述機會,我們認為我國鋰電產業將會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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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相關投資邏輯和重點推薦標的梳理

國內能源產業升級帶來的投資機會,主要落在能源消費結構與應用場景等維度。一方面,與碳中和直接相關的光伏、新能源電池、風電、燃料電池、儲能等行業將迎來巨大發展機遇,而已有較大體量的水電、年裝機量穩定增長的核電等清潔能源領域也將受益友好的政策環境。另一方面,新的需求應用場景應運而生,以新能源車為代表的產業鏈將迎來全行業機遇。能源消費結構:“雙碳”目標對能源結構轉型和電力供給側改革提出新要求,非化石能源應用佔比尚需大幅提升。具體來看:

風電:發電裝機容量和基建新增發電裝機容量快速增長,市場化定價和平價上網推動風電行業向更高層次發展。推薦:1)零部件環節:推薦:中材科技、廣大特材。2)整機:海風大趨勢,整機環節壁壘強化,推薦:明陽智能。

光伏:光伏平價上網加速行業裝機量爆發式增長。1)多晶硅料:供需反轉,景氣上行,推薦:通威股份。2)單晶硅片:硅片大型化提升盈利能力,推薦:隆基股份、中環股份。3)電池片:新技術尚未到來,大電池將成主流,推薦:愛旭股份。4)組件:集中度進入快速提升時代,受益標的為晶澳科技、天合光能、晶科能源。5)光伏玻璃:雙面趨勢確立,玻璃用量增加,推薦:福萊特玻璃,受益標的為信義光能、洛陽玻璃。6)逆變器:產品變革快,組串式逆變器龍頭有望突圍,受益標的為陽光電源、錦浪科技、固德威。

核能:作為清潔、穩定、高效的電力能源,核電是風光發電的必要補充。推薦:1)國內核電龍頭:中國廣核、中國核電;2)受下游機組建設拉動的機械設備:中密控股、紐威股份。

生物質能:生物質發電建設規模持續增加,項目建設運行保持較高水平,技術及裝備製造水平持續提升,助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對各地加快處理農林廢棄物和生活垃圾發揮了重要作用。推薦垃圾焚燒龍頭:三峯環境、瀚藍環境;填埋氣發電龍頭:百川暢銀為受益標的。新的應用場景:增量空間看,新能源汽車將是引領需求放量的核心賽道。具體來看:

動力電池和材料:在新能源車滲透率快速提升的趨勢下,全球動力電池廠商加速跑馬圈地,並進行上下游產業鏈整合,鎖定上游資源供應的同時降低採購成本。看好動力電池和材料緊缺環節,包括隔膜、負極、銅箔、六氟和LIFSI 等,推薦標的:寧德時代、比亞迪、億緯鋰能、容百科技、恩捷股份、星源材質、璞泰來、天賜材料、新宙邦等。

風險提示

相關政策不達市場預期的風險;新能源技術研發不達預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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