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零度
來源:騰訊財經
《三國演義》第49回:“雲長曰:願依軍法。孔明曰:‘如此,立下文書。雲長便與了軍令狀。”
山西人似乎總與軍令狀有緣,二十一世紀再度出現一位立下軍令狀的“上將”——李秋喜,被譽為“汾老大”山西汾酒的掌門人,汾酒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
五屆評酒會從未缺席,計劃經濟時代的“品質老大”,上世紀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創造了業績“六連冠”,中國A股市場第一家上市酒企,這樣的光環閃耀,並沉重。
“完不成任務,我下台!”
2017年2月23日上午,山西省國資委21層會議室,李秋喜與山西國資委簽訂了2017年至2019年三年任期經營業績目標考核責任書,併發出了堅定的承諾。
2019年11月25日晚間,山西汾酒連發19份公告,其中包括《關於收購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汾青酒廠100%股權的議案》《關於收購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部分資產的議案》《關於收購山西杏花村汾酒銷售有限責任公司10%股權的議案》《關於收購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寶泉福利有限責任公司部分資產的議案》《關於收購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土地使用權的議案》《關於收購山西杏花村義泉湧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資產的議案》等。
汾酒整體上市終於進入尾聲,然而收購的資產卻是“麻煩不斷”。
一亂:違反税收管理、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據天眼查顯示,2017年9月21日,孝義市地方税務局第一税務所發佈孝地税 簡罰【2017】281號決定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汾青酒廠因違反税收管理被行政處罰。
2017年5月17日,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山西杏花村汾酒銷售有限公司投資的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四川有限責任公司被邛崍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018年7月10日,因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山西杏花村汾酒銷售有限公司投資的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酒類飲料有限公司被汾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這家企業神奇的就是在同一個問題上“摔倒”,爬起來後走兩步,時隔一年再次“中標”。
2019年7月8日,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酒類飲料有限公司再次因為同類原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據《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顯示,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的企業都應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
該《辦法》為規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保障公平競爭,促進企業誠信自律,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維護交易安全,擴大社會監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故事本來可以結束,但山西汾酒的一位獨立董事卻引人注目。
二亂:獨立董事不獨立
王朝成,山西汾酒獨立董事,此前任期從2016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6日,據2018年年報顯示,他在山西汾酒獲得的税前報酬總額為6.5萬元,2019年11月再次被提名為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據天眼查顯示王朝成旗下有30家公司,其中包括在酒行業極富盛名的北京盛初營銷諮詢有限公司(現更名:北京盛初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初諮詢,王朝成擔任法人)、北京微酒世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酒傳媒,盛初諮詢持股71.1%)、北京易酒批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酒批,王朝成擔任法人)等等。
查閲盛初諮詢官網、各類招聘信息及公開報道中均可發現,汾酒為盛初諮詢服務的酒水主要客户之一。
來源:盛初諮詢官網
此前在山西汾酒2011年度報告中,曾向北京盛初營銷諮詢有限公司支付過 250萬元的諮詢費。
在盛初諮詢控制的微信公眾號“微酒”中,曾多次發佈疑似山西汾酒的推廣文章,比如汾酒交出亮眼“期中卷”、“紅花汾酒”打造紅色經典、汾酒“雙箭齊發”加碼國際化戰略等。
盛初諮詢控股的微酒傳媒在公開招聘信息中同樣顯示與汾酒存在深入合作。
2015年微酒傳媒公開報道顯示,易酒批與年銷售額10億元的虹通酒業合資成立臨汾易酒批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天眼查並未查到,只查到山西易酒批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虹通酒業是汾酒臨汾地區總代理,是汾酒旗下“金家酒”的獨家品牌運營商,這家成立於1985年的老牌酒商,歷經30年的發展,已經成為臨汾地區酒商龍頭。
“金家酒”是汾酒集團出的嗎?筆者電話聯繫虹通酒業工作人員得知該酒確實為汾酒集團出品,並非虹通酒業出品,並且表示這款產品在汾酒集團已有20多年曆史。
但在向汾酒銷售公司求證後卻遭到否認,帶着疑問再度聯繫到虹通酒業工作人員,對方肯定到表示:“該酒確實為汾酒集團出品。”
“金家酒”到底姓誰意外的成為了一個新的疑點,但依舊不能避開王朝成作為山西汾酒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問題。
在2019年11月山西汾酒的一份《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中顯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現提名杜文廣、王朝成、樊三星、賈瑞東、王超羣為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並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專長、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兼任職務等情況。
該《聲明》明確表示“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等人員”的情形不屬於具備獨立性的要求。
而盛初諮詢、微酒、易酒批從諮詢服務到電子商務合作,山西汾酒的獨立董事王朝成及旗下公司與汾酒卻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
三亂:另一位獨立董事是“老賴”
杜文廣,山西汾酒的另一位獨立董事,資歷略老於王朝成,任期從2015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6日,據2018年年報顯示,他在山西汾酒獲得的税錢報酬總額也為6.5萬元,2019年11月與王朝成同被提名為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其擔任法人的山西發鑫集團有限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公司。
光2018年7月,河津市人民法院就發佈多條失信被執行人詳情。
第一條:被申請人山西發鑫集團有限公司給付申請人袁永庭人民幣64.75萬元及利息,給付申請人利息款657962.5元(2015年2月28日之前),案件受理費10275元。
第二條:被申請人山西發鑫集團有限公司給付申請人李傑傑人民幣64.75萬元及利息,給付申請人利息款657962.5元(2015年2月28日之前),案件受理費10275元。
第三條:被申請人山西發鑫集團有限公司給付申請人王喜恩人民幣64.75萬元及利息,給付申請人利息款657962.5元(2015年2月28日之前),案件受理費10275元。
第四條:被申請人山西發鑫集團有限公司給付申請人李高堂人民幣64.75萬元及利息,給付申請人利息款657962.5元(2015年2月28日之前),案件受理費10275元。
其結果不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就是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不僅侷限於河津市人民法院,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法院、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都先後在近幾年發佈該失信被執行人的詳情,僅杜文廣擔任法人的山西發鑫集團就欠款高達8500多萬元(具體金額為:85008288元)。
正如上文所述,杜文廣擔任法人的山西發鑫集團在誠信問題上備受質疑。
收購的資產違反税收管理、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獨立董事一個獨立性存疑、另一個是個欠款高達8500多萬元的“老賴”。
從山西汾酒連發19條公告前一天11月25日白天,山西汾酒收盤價為92.92元,截至12月16日全天報收88.01元。市場沒有對汾酒的整體上市做出反應,可能是投資者並不看好,也可能是市場早有預期。
但綜合上述三個現象來看,李秋喜的“軍令狀”可能沒那麼容易在2019年完美兑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