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經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函(1994)18號文批准,由深圳市長城房地產發展公司於1994年9月改組爲深圳市長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2月16日,經深圳市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以深國資辦(1996)150號文批准,本公司完成了對深圳市金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第四建築工程公司(現更名爲"深圳市越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重組和收購,並經深國資辦(1997)197號文批准成立長城地產企業集團,本公司更名爲深圳市長城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並於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