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公吿揭開了*ST高鴻長達九年的財務造假黑幕。
據中國證監會網站8月8日消息,近日,證監會對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唐高鴻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高鴻)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吿知。
經查,*ST高鴻長期開展無商業實質的筆記本電腦等“空轉”“走單”業務,大幅虛增收入和利潤,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擬對相關責任主體罰款1.6億元,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罰款700萬元。
*ST高鴻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
根據*ST高鴻公吿,公司8月8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吿知書》,經查明,高鴻股份通過參與、組織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吿存在虛假記載。
涉及子公司高鴻科技、高鴻數據等多家主體,通過兩種模式虛構業績:
1、筆記本電腦“空轉”貿易
2015年至2021年,高鴻科技參與南京慶亞貿易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江慶組織開展的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構建“資金—合同—物流單據”閉環,但無實際貨物流轉。
上述虛假業務導致高鴻股份2015年至2021年年度報吿分別虛增營業收入6.94億元、24.52億元、24.20億元、30.63億元、56.34億元、24.80億元、18.05億元;分別虛增營業成本6.93億元、24.49億元、24.18億元、30.60億元、56.12億元、24.68億元、17.96億元;分別虛增利潤總額67.36萬元、243.88萬元、242.24萬元、305.11萬元、2190.52萬元、1234.19萬元、894.46萬元。
2、IT系統與服務器虛假貿易
2018年和2020年,高鴻股份通過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鴻數據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和高鴻恒昌科技有限公司組織開展IT系統等產品虛假貿易業務,導致高鴻股份2018年和2020年年度報吿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96億元、308.19萬元,分別虛增營業成本1.86億元、0元;分別虛增利潤總額977.69萬元、308.19萬元。
2022年和2023年,高鴻股份及其子公司高鴻數據、江蘇高鴻鼎恒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江蘇高鴻鼎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組織開展服務器、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導致高鴻股份2022年和2023年年度報吿分別虛增營業收入7.35億元、3.94億元,分別虛增營業成本7.32億元、3.86億元;分別虛增利潤總額370.74萬元、788.21萬元。
總的來看,九年間,公司累計虛增營業收入近200億元,部分年份虛增比例高達49.38%;累計虛增利潤總額超7620萬元。
與此同時,《行政處罰事先吿知書》認定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虛假業務收入和利潤的數據。
2021年4月,證監會批准高鴻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募集資金總額為12.50億元。 高鴻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構成欺詐發行。
事先吿知書顯示,付景林作為*ST高鴻董事長、時任總經理,知悉、組織實施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違法情節嚴重。江慶為*ST高鴻時任董事曹秉蛟的配偶、南京慶亞實際控制人和管理者,組織開展虛假貿易業務,與*ST高鴻構成共同違法,違法情節特別嚴重。丁明鋒作為*ST高鴻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副總經理,組織、參與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違法情節嚴重。
據事先吿知書,證監會擬決定對*ST高鴻及相關當事人開出合計超1.6億元的“罰單”。其中,證監會擬對*ST高鴻責令改正,給予警吿,並處以1.35億元罰款;擬對付景林給予警吿,並處以750萬元罰款;對丁明鋒給予警吿,並處以600萬元罰款;對曹秉蛟等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吿,並處以500萬元至75萬元不等的罰款;對江慶給予警吿,並處以700萬元罰款。
8月8日晚,*ST高鴻發佈《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提示公吿》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風險提示公吿》顯示,8月8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吿知書》,根據該《吿知書》認定情況,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吿存在虛假記載,將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5.1條第一項、第9.5.2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如根據正式的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8月8日晚,公司還發布《關於公司股票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