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愛康(002610.SZ):因在互動易上回復“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風險” 公司收警示函
格隆匯6月4日丨ST愛康(002610.SZ)公佈,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浙江愛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互動易回答投資者關於“公司是否有ST風險”提問時,直接回復“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風險”,未充分向投資者披露公司生產經營風險和內部控制風險,相關回復不準確、不完整。
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規定。公司董事長鄒承慧(代行董事會祕書職責)、董事兼高級副總裁田野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對上述行為承擔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提高規範運作意識,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請你們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吿。我局將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採取進一步監管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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