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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盛新材料(03608.HK):完成強制收購 2月7日起撤銷股份上市地位
格隆匯 02-06 12:34

格隆匯2月6日丨永盛新材料(03608.HK)公佈,於2024年1月3日,要約人根據開曼羣島公司法第88條向所有餘下要約股東寄發強制收購通知。餘下要約股東可向大法院申請反對強制收購的通知期於2024年2月2日(即自強制收購通知日期起計一個月屆滿當日)下午十一時五十九分(開曼羣島時間)屆滿。根據要約人於2024年2月5日(開曼羣島時間)對大法院的令狀及其他原訴程序記錄冊所進行的查冊顯示,概無任何餘下要約股東向大法院提出有關申請。由於概無餘下要約股東於2024年2月2日下午十一時五十九分(開曼羣島時間)前提出有關申請,要約人已有權且必須按與股份要約相同的條款收購餘下要約股份。

強制收購已於2024年2月6日完成,而所有餘下要約股份均已過户予要約人。應付餘下要約股東的強制收購代價款項總額已由要約人支付予公司,並由本公司以信託形式代餘下要約股東於獨立開設的銀行賬户內持有,直至(i)餘下要約股東按照股份要約的條款已獲支付強制收購代價;及(ii)強制收購完成日期起計六年屆滿(以較早者為準)。強制收購支票將於2024年2月7日後於實際可行情況下儘快且無論如何不遲於2024年2月底寄發予於2023年12月27日名列公司股東名冊的餘下要約股東或有權收取支票的其他人士。

聯交所已批准根據上市規則第6.15(1)條撤銷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股份於聯交所的最後交易日為2023年12月31日,而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將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起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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