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18日丨百花醫藥(600721.SH)公佈,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證監局下達的《關於對新疆百花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蔡子云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在“e互動”、2023年半年度業績説明會及相應公吿中多次披露減肥類產品相關信息,但未明確、充分説明利拉魯肽、司美格魯肽相關項目暫無任何客户委託公司研發,公司無相關藥品的生產和銷售,公司受託在研的減肥類產品中僅有奧利司他膠囊,以及相關項目不會對業績產生重大影響等情況,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董事會祕書蔡子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及蔡子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認真汲取教訓,切實加強信息披露方面證券法律法規學習,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吿。下一步,我局將根據正在開展的專項核查情況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