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21日丨連雲港(601008.SH)公佈,公司於2023年02月21日收到控股股東連雲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港口集團)轉送的雲港控股發〔2023〕26號《關於同意江蘇連雲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有關事項的批覆》文件。連雲港港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港口控股集團)根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批覆了公司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有關事項,主要內容為:
港口控股集團同意雲港股份發〔2023〕9號請示中寫明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在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同意審核意見和中國證監會予以註冊批覆後,公司以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形式向戰略投資者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公司此次發行股票的數量為372,191,401股,不超過此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前公司總股本的30%。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5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全部用於投資連雲港國際汽車綠色智能物流中心項目、連雲港綠色低碳港口裝卸工藝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債務。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定價原則按現行有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確定。
批覆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同時作廢原批覆文件雲港控股發(2022)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