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1日丨盈方微(000670.SZ)公佈,2022年11月21日,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關於不予核准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申請的決定》(證監許可[2022]2835號),主要內容如下: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於2022年11月2日舉行2022年第18次併購重組委會議,依法對公司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申請方案(簡稱“方案”)進行了審核。
根據申請文件,併購重組委認為公司未能充分説明本次交易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
併購重組委會議以投票方式對公司方案進行了表決,同意票數未達到3票,方案未獲通過。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等有關規定,現依法對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申請作出不予核准的決定。
中國證監會要求公司董事會應當自收到該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對是否修改或終止本次方案作出決議,同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董事會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上述決定對本次方案進行審慎研究,並於收到此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對是否修改或終止本次方案作出決議,同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吿並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