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9日丨青島中程(300208.SZ)公佈,公司於2022年11月9日收到青島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青島中資中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邱嶽、李向罡、趙子明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2022]20號)。
根據公司《關於累計達到重大訴訟的公吿》,前期印度尼西亞投資部長分別簽發了對公司子公司PT.Madani Sejahtera(青島中資中程印尼蘇島鎳礦有限公司)和PT.Integra Prima Coal(青島中資中程印尼東加煤礦有限公司)採礦權證撤銷令。公司相關子公司分別向印度尼西亞雅加達行政法院提起了訴訟,涉案金額累計約1.55億元,佔2021年末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12.92%。公司未及時披露相關重大訴訟信息。公司董事長邱嶽、總經理李向罡、董事會祕書趙子明對公司存在的上述問題承擔主要責任。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相關規定,青島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