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23日丨ST步森(002569.SZ)公佈,公司於2022年6月23日收到實際控制人王春江及董事長王雅珠的共同吿知,雙方於2022年6月23日簽署《表決權委託意向協議》。
此次表決權委託原因:
王春江自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以來,為上市公司風險化解及經營發展做出了不懈努力與艱苦付出,但由於家庭及自身經營規劃等原因,預計未來一段時間工作生活重心仍將暫為海外。鑑於王春江雖積極參與及支持公司治理及經營活動,但囿於距離、時差等現實因素所限,相關溝通及決策難以做到即時高效;且王雅珠具有豐富的企業經營管理經驗,自2021年9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長以來勤勉奉公、恪職盡責,帶領步森股份在公司治理、內控管理及生產經營等各方面均有序開展工作。為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根本利益、有效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更有利於上市公司未來的經營與發展需要,王春江經慎重考慮擬退出對步森股份的實際控制。經與王雅珠友好、深入磋商,王春江擬將其合法持有的上海睿鷙資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睿鷙”)1672萬股股份對應的表決權無條件、不可撤銷地委託給王雅珠行使。
此次表決權委託方案:
2020年6月29日,王春江與上海睿鷙簽署《投票權委託協議》。約定上海睿鷙將其持有的1940萬股步森股份股票,合計約佔上市公司13.86%股份對應的投票權無條件、不可撤銷地委託給王春江行使,委託投票權的期限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任何一方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之日止。2021年2月2日,上海睿鷙轉讓其所持有公司股份268萬股,佔該筆交易發生時公司總股本144,210,000股的1.86%,上海睿鷙的總股份由1940萬股變更為1672萬股,持股比例由13.45%變更為11.59%。
此次表決權委託事項,王春江擬將其接受上海睿鷙表決權委託所持步森股份1672萬股股份(由於公司於2021年3月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總股本由144,210,000股減少至144,010,000股,目前該等股份佔步森股份總股本的11.61%)所對應的表決權無條件、不可撤銷地委託給王雅珠行使,王雅珠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思對於會議審議事項投贊成(同意)、否決(不同意)或棄權票。
若此次股權轉讓及表決權委託達成最終協議,王雅珠通過該協議將合計擁有公司3912萬股股份對應的表決權,佔公司總股本的27.16%。
截至該表決權委託意向協議簽署之日,王春江為擁有步森股份表決權份額第二大股東及公司實際控制人;若此次表決權委託達成最終協議,王春江將不再擁有步森股份表決權,王雅珠將成為步森股份單一擁有表決權份額最大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