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20日丨寶勝股份(600973.SH)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寶勝科技創新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2022]70號)。警示函主要內容:
“寶勝科技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經查,你公司於2022年2月22日披露2021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吿,預計淨利潤虧損5億元至7億元,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6億元至8億元;於2022年3月15日披露2021年年度報吿,2021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762,988.864.54元。你公司預計淨利潤為負值時,未按照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預吿。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請你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嚴格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於收到監督管理措施後1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報送書面報吿。
如果對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