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10日丨金浦鈦業(000545.SZ)公佈,公司控股股東金浦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金浦集團”)持有江蘇太白集團有限公司(“太白集團”)51.94%的股權,系太白集團控股股東,太白集團主要業務鈦白粉及其綜合利用類產品的生產、銷售與金浦鈦業構成同業競爭。
為了消除同業競爭的風險,金浦集團擬與金浦鈦業簽訂《股權託管協議》,將其持有的太白集團51.94%股權(“託管標的”)託管給金浦鈦業。在委託管理期限內,託管標的對應的除股權處置權、收益權外的其他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表決權、董事提名權(“託管權利”),金浦集團均託管給金浦鈦業,金浦集團應按照金浦鈦業的意見行使託管權利,不得自行行使託管權利。基於此,金浦鈦業可基於太白集團章程,通過行使提名權、表決權等股東權利,對太白集團的經營決策、財務、人事、行政等事項行使管理權。委託管理費用為10萬元/年。
根據公司於2020年3月21日刊登的公吿,此次交易系金浦集團承諾避免同業競爭的措施之一。金浦集團承諾,在取得太白集團股權(工商登記變更完成日)日起36個月內,推動公司對太白集團股權的收購;如該等收購事項因未獲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批准或未通過監管機構審核,或太白集團無法達到注入上市公司的規範要求,則將在前述36個月期限內採取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允許的其他方式,如向其他方市場化出售等,以消除太白集團與公司間的同業競爭情況。
此次關聯交易作為金浦集團履行其承諾的一部分,將有利於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此次交易不會對公司的獨立運營、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造成不利影響,有利於公司更加深入瞭解太白集團的經營情況並梳理相關業務和管理,為後續徹底解決同業競爭問題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