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6日丨億緯鋰能(300014.SZ)公佈,2022年2月16日,公司與雲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雲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恩捷股份”)、浙江華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華友控股”)、雲南雲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雲天化”)在雲南省昆明市簽訂《新能源電池全產業鏈項目合作協議》,約定各方在玉溪市共同設立兩家合資公司,通過合資公司依法依規取得探礦、採礦權後,共同開採礦產資源,進行礦產深加工,共同研發、生產和銷售新能源電池及新能源電池上下游材料,拉動建設新能源電池產業鏈,共同在玉溪市當地促進形成千億級新能源電池全產業鏈集羣。
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甲方:玉溪市人民政府,乙方:恩捷股份(乙方1)、億緯鋰能(乙方2)、華友控股(乙方3)、雲天化(乙方4);
1、礦產資源合作開發項目
(1)設立合資公司
雙方同意,在玉溪市共同合資設立兩家公司,一家主要從事礦產資源開發(“礦產開發公司”),另一家主要從事礦產深加工(“礦產加工公司”)。兩家合資公司的基本股權結構均為:1)甲方指定投資主體持股23%,為第一大股東;2)乙方1持股22%;3)乙方4持股17%;4)乙方2持股20%,乙方3(或者其指定的關聯方)持股18%;5)未來雙方同意引進的其他合作方可通過參股的形式進入合資公司,屆時將對雙方股權進行同比例稀釋。雙方同意,將保持甲方指定投資主體的相對控股地位,即合資公司其他股東單方持股比例均不得超過甲方指定投資主體合計持股比例。
上述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出資進度等其他具體事項,由雙方屆時根據項目需要另行約定。
(2)礦產資源的取得
雙方將共同努力通過礦產開發公司,以合法合規的方式取得與雙方合作規模相匹配的玉溪市當地的礦產開發權利(“目標礦產資源”)。
(3)合資公司的未來運營
雙方同意,礦產開發公司和礦產加工公司未來經營由乙方主導,對礦產資源進行開發、開採、經營、深加工。具體經營權的行使,待合資公司成立後由雙方於公司章程中進行具體約定。
(4)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式
合資公司未來經營所產生的利潤,由合資公司各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享有。
2、建設電池、隔離膜及電池正負極材料等配套項目
乙方計劃未來圍繞玉溪市目標礦產資源,在玉溪市建設新能源電池、鋰電池隔離膜、磷酸鐵及磷酸鐵鋰、銅箔項目等電池配套項目。
乙方計劃分三期投資:項目一期承諾投資約180.5億元,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項目二期承諾投資約336.5億元,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項目三期投資計劃在2030年前完成。由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或其各自指定的關聯方)直接設立項目公司,用於合作研發、合成、生產及銷售新能源電池、新能源電池正負極材料、正極材料前驅體、隔離膜。原則上,主營業務涉及一方優勢行業的項目公司,應由該方主導該項目,其他方(包括甲方指定投資主體)可選擇適當參股。
3、投資承諾及股權回購的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項目一期、二期計劃投資規模構成在玉溪市的投資承諾(“承諾投資規模”),礦產開發公司依法按相關程序取得完成項目一期、二期投資規模的鋰礦資源量後,乙方1、乙方2、乙方3(或者其指定的關聯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成承諾投資規模。若項目一期、二期計劃投資期限屆滿後,乙方1、乙方2、乙方3中某一方的實際投資規模未達到承諾投資規模,甲方指定投資主體有權根據該方未完成投資規模佔承諾投資規模的比例,分別回購該方持有的礦產開發公司及礦產加工公司的相應股權。可回購股權對應的註冊資本(股權比例)如下:
可回購股權對應的實繳註冊資本=該方屆時持有的合資公司股權對應的實繳註冊資本×該方未完成投資規模/該方承諾投資規模。
※回購價格=該方取得合資公司股權時的認購價格
※僅為完成投資承諾之目的,上述承諾投資規模指該方項目第一期、二期計劃的合計投資額。
雙方同意,第三期計劃作為遠期投資目標。
4、協議生效及終止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成立,自雙方內部審批機構通過之日生效。
此次合作有利於各方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和優勢,藉助玉溪的礦產資源和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窗口,共同促進形成玉溪千億級新能源電池全產業集羣,打造國內一流新能源電池產業基地;有利於公司進一步擴大動力儲能電池的產能規模,優化公司產業結構,進一步推動公司在鋰離子動力電池市場的發展,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業的影響力和綜合競爭力,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全體股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