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5日丨恆泰艾普(300157.SZ)公佈,公司於近日分別收到山東厚森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厚森投資”)、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銀川中能新財科技有限公司(“銀川中能”)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分別編制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吿書》,根據前述文件:
1、2021年12月30日,厚森投資與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銀川中能簽署了《表決權委託協議》,銀川中能將其所持有的恆泰艾普6600萬股股票的表決權即9.27%的表決權在委託期限內不可撤銷的委託給厚森投資;
2、2022年1月4日,根據厚森投資與孫庚文簽署的《表決權委託協議》,孫庚文將其所持有的恆泰艾普3535.51萬股股票的表決權,即4.96%的股份表決權在委託期限內委託給厚森投資,厚森投資接受上述委託,厚森投資與孫庚文確認協議為表決權委託協議,非一致行動協議。
此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厚森投資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表示不排除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義務人若在未來12個月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履行相應的程序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次權益變動完成後,銀川中能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表示在未來12個月內不會主動增持或減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信息披露義務人如未來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件的,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