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9日丨江豐電子(300666.SZ)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首席技術官姚力軍出具的《關於自願不減持江豐電子股份的承諾函》。《承諾函》的主要內容如下:
“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及對公司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可,本人自願承諾如下:
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5月19日期間,本人不以任何方式減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6,059,842股,包括承諾期間前述股份因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配股、增發等事項新增的股份。
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5月19日期間,本人不以任何方式減持本人通過寧波江閣實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寧波宏德實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諾期間前述股份因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配股、增發等事項新增的股份。
若違反上述承諾,減持上述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歸江豐電子所有,並依法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公司董事會將督促上述承諾人嚴格遵守承諾,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