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9日丨上海新陽(300236.SZ)公佈,截至2021年11月19日,上述股份回購實施期限已過半,公司尚未開始實施股份回購。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方案規定的回購實施期限過半時,仍未實施回購的,董事會應當公吿未能實施回購的原因和後續回購安排。現將公司前期未實施回購的主要原因及後續回購安排説明如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上市公司回購的交易時間窗口的規則規定,上市公司定期報吿、業績預吿或者業績快報公吿前十個交易日內不得回購股份。在回購期間內,公司於2021年10月14日披露了三季度業績預吿,並於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三季度報吿,公司可實施回購的期限受到定期報吿的影響。同時,公司近期股票價格上行,盤中股價低於人民幣40元/股的交易日較少,故公司尚未實施回購。
公司後續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及公司股份回購方案,結合資本市場及公司股價整體表現,於回購期限內擇機回購股份,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