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2日丨仁東控股(002647.SZ)公佈,公司控股股東仁東信息及其一致行動人仁東天津於2021年11月12日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1]98號)。浙江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仁東信息、仁東天津存在以下問題:
2020年12月17日、12月18日,仁東信息、仁東天津通過集中競價分別被券商平倉處置仁東控股股份559萬股、406.36萬股,分別佔仁東控股總股本1%、0.73%,合計減持比例為1.72%,且未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減持計劃。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期間,仁東信息及仁東天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總數的4.81%,超比例減持2.81%,超比例減持金額為1.76億元。
2021年3月19日至6月8日期間,仁東信息及仁東天津通過集中競價累計減持公司股份總數的6.99%,超比例減持5.99%,超比例減持金額為4.18億元。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四十六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十九條規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仁東信息和仁東天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