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就「雙十一」規範經營召開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 推進平臺經濟治理
浙江省昨日(2日)召開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會議通報了早前浙江省平臺企業自查整改情況,並就「雙十一」規範經營要求平臺企業做到「五加強、十不得」,進一步推進平臺經濟治理。
「五加強」指:加強規則公示、加強商品品控、加強價格監督、加強平臺治理、加強售後保障。「十不得」指:不得實施「二選一」,不得進行商業詆譭,不得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不得進行刷單炒信,不得推銷質次價高的假冒僞劣商品,不得進行價格欺詐,不得實施大數據殺熟,不得設置霸王條款,不得進行默認搭售,不得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t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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