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與美方達成延遲起訴協議 同意和解並支付9,100萬美元罰款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早前一家內地家電製造商及其兩家子公司已經同意解決刑事指控,因其沒有通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出售給美國消費者的數百萬臺除溼機存在缺陷並可能起火。該決議是根據《消費品安全法》提起的首次企業刑事執法行動。
美國司法部公佈,格力(000651.SH)和美國司法部達成延遲起訴協議(DPA)。根據DPA的條款,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同意和解並接受總額爲9,100萬美元的罰款,亦同意向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溼機而引起火災的任何未獲賠償的受害者提供賠償。
美國司法部表示,香港格力就早前在美國加州中區地方法院提交的一份刑事資料達成一項延期起訴協議。與DPA一起提交的刑事資料指控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觸犯《消費品安全法》規定的一項重罪,即故意不向CPSC報告消費品安全信息。
格力電器對此說明稱,公司近期與美國司法部消費者保護處、美國加利福尼亞中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達成協議,協議涉及的產品爲公司2005年至2012年期間生產的出口北美除溼機。以上協議涉及的問題均發生在8年前,2013年以後未再出現同類問題。協議涉及金額已全部計提,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營及本年度業績造成影響。(ta/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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