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22日丨泰和新材(002254.SZ)公佈,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實施項目跟投有關事項的議案》,同意泰和新材建立創新業務跟投制度,並以煙台經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經緯智能”)為試點率先實施。
為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個人利益有機結合,建立泰和新材及經緯智能長效激勵和約束機制,公司採取項目跟投方式對核心骨幹進行激勵,由跟投對象以自有資金與企業共同投資,分享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
此次經緯智能跟投方案為由經緯智能股東李英棟將其持有的186萬元出資額(佔經緯智能註冊資本的6.20%)轉讓給 16名跟投對象,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超過經緯智能註冊資本的1%,其中泰和新材董事、高級管理人員7 名參與本次跟投,合計受讓出資額135萬元,泰和新材放棄優先認購權。
此次參與跟投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董事、總經理遲海平,董事、副總經理馬千里,董事、副總經理周國永,副總經理姜茂忠,副總經理王志新,總會計師顧裕梅,董事會祕書董旭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5 第(二)項規定,上述人員為泰和新材的關聯方,此次交易屬於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