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12日丨泰林生物(300813.SZ)公佈,公司於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沈志林出具的《關於窗口期減持公司股份的情況説明及致歉聲明》。沈志林於近日實施減持計劃,並因誤操作原因導致於窗口期違規減持1.29萬股。
由於公司第三季度報吿原披露日期時間為2021年10月28日(現已變更為2021年10月29日),定期報吿公吿日前30 日內為窗口期,上述減持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中第十三條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8.15條的關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不得在定期報吿公吿前30日內買賣公司股票的規定,屬於窗口期違規賣出公司股票的行為。
經與沈志林核實,其誤操作導致違反了上述規定。沈志林發現上述失誤後積極配合公司進行處理,並出具了本次違規減持公司股份的情況説明及致歉聲明。經核查,上述股票交易雖然在公司披露定期報吿的敏感期內發生,但並非其主觀故意違規減持,也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
公司董事會知悉此事後高度重視,及時調查瞭解相關情況後,對沈志林本次違規減持行為提出了嚴厲批評,促其深刻反省並切實採取措施避免此類失誤。沈志林已深刻認識到本次窗口期違規減持的嚴重錯誤,並就本次違規行為向公司及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其本人今後將嚴格規範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加強對證券賬户的管理,謹慎操作, 保證不再出現此類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