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9月12日丨*ST長動(000835.SZ)公佈,公司子公司滁州長城國際動漫旅遊創意園有限公司(“滁州創意園”)於2021 年9 月9 日收到滁州市自然資源規劃局下發的《閒置土地調查通知書》(滁自然資閒(調)[2021]2 號)及《解除成交確認通知書》。現將相關情況公吿如下:
閒置土地調查通知書的主要內容:
我局與你公司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電子監管號為3411002015B01128,宗地坐落滁州市醉翁西路與規劃四路交叉口西南例,面積為119301平方米,約定(規定)的動工日期為2016年4月11日前。
根據《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第二條的規定,上述宗地存在超過約定(規定)的動工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情況,涉嫌構成閒置土地。我局依法對上述宗地進行調查,請你方按受調查,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 日內,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權利證明文件(不動產權登記證、出讓合同等材料);
(二)宗地是否閒置的原因説明及輔證材料;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材料。
你單位應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本調查將作為閒置土地認定的重要依據。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將根據其他調查材料進行閒置土地認定。
解除成交確認通知書的主要內容:
你公司通過掛牌方式取得了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位於洪武路北側、雙橋水庫西南側,面積284221平方米,成交價款9380萬元,2016年5月4日簽訂《成交確認書》。你公司一直未按《成交確認書》約定簽訂出讓合同。2016年8月18日,我局琅琊山旅遊區分局書面催吿你公司簽訂出讓合同。你公司至今仍未與我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現通知如下:
解除雙方於2016年5月4日簽訂的《成交確認書》,競買保證金1900萬元不予退還,收回土地使用權。
滁州創意園將按通知要求配合調查並積極與滁州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進行溝通,上述事項具體情況需以有關部門的最終決定為準。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事項後續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