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江股份(600395.SH):控股股東盤江控股吸收合併盤江煤電事項獲省國資委批覆
格隆匯9月6日丨盤江股份(600395.SH)公佈,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東貴州盤江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盤江控股”)通知,獲悉2021年9月3日,貴州盤江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盤江煤電”)股東貴州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省國資委關於盤江控股吸收合併盤江煤電有關事宜的批覆》(黔國資復改革[2021]88號),同意公司控股股東盤江控股吸收合併盤江煤電。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貴州省委、省政府及省國資委決策部署,根據《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盤江煤電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有關要求,進一步深化壓縮盤江煤電集團企業管理層級。盤江煤電擬實施盤江控股(為盤江煤電全資子公司)吸收合併盤江煤電,此次吸收合併擬採取以盤江控股作為吸收主體合併盤江煤電的方式。
合併後,原盤江煤電註銷,盤江控股更名為“貴州盤江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後繼續存續,註冊資本為100億元人民幣。合併前盤江煤電和盤江控股的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由存續公司承繼、承接或享有,合併前盤江煤電和盤江控股的下屬分支機構及下屬企業股權或權益歸屬於存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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