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9月6日丨*ST恆康(002219.SZ)公佈,為順利推動恆康醫療的重整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管理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管理人擬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
重整投資人資格條件:管理人秉持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對全體意向重整投資人進行公開招募,意向重整投資人需具備以下全部條件:
1.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2.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且未涉嫌重大違法行為。
3. 意向重整投資人實繳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4.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當符合監管機構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含經認定的股東資格條件)。
5.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在不晚於提交報名材料當日向恆康醫療管理人銀行賬户繳納保證金人民幣3000萬元。
6.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重整投資人可聯合參與投資,以聯合體的身份參與遴選,其中任一重整投資人均需符合上述1-4項條件。以聯合體身份參與遴選的,需明確其中由哪一主體擔任產業投資人且聯合體均需在提交的參選材料中加蓋公章。
7. 本次投資人的招募不限行業,從事醫療製藥行業或上下游行業、與恆康醫療具有產業協同性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8.能夠做出承諾取得重整投資人資格後,保證恆康醫療的註冊地址(甘肅省隴南市)維持不變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9. 重整投資人能夠對重整後恆康醫療經營盈利及業績情況作出承諾,並明確在所承諾事項未能實現的情況下處置後果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