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8月19日丨華伍股份(300095.SZ)公佈,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於2021年6月22日獲得深交所受理,並於2021年7月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關於江西華伍制動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問詢函》(審核函〔2021〕020162號),公司已於2021年7月22日向深交所報送審核問詢函回覆等相關文件。
公司為該次發行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因其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務而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目前尚未最終結案。公司於2021年8月1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中止審核通知,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十九條、《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四條的相關規定,深交所決定中止公司該次發行審核。
公司該次發行的律師事務所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該次發行事項履行了全面複核程序,並出具了《關於江西華伍制動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所出具法律意見的複核報吿》,待深交所審核確認後,恢復對公司該次發行的審核。
公司與上述中介機構被立案調查事項無關,該次發行項目的中止審查,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