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8月15日丨粵電力A(000539.SZ)公佈,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十屆董事會2021年第一次通訊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廣東粵電博賀能源有限公司出售碼頭資產的議案》。 廣東粵電博賀能源有限公司(“博賀能源公司”)為公司控股67%的子公司。為優化博賀能源公司資產結構,推動高質量發展,董事會同意博賀能源公司向廣東省電力工業燃料有限公司(“燃料公司”)出售納入評估範圍內的碼頭資產,交易價格約27.98億元,最終以經有權機構備案的國有資產評估結果為準。
公司是廣東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廣東能源集團”)控股67.39%的子公司,博賀能源公司是公司控股67%的子公司,燃料公司為公司與廣東能源集團按50%:50%的股權比例設立的合營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此次交易事項構成了公司的關聯交易。
博賀能源公司此次擬出售博賀煤炭碼頭項目相關資產。博賀煤炭碼頭項目為博賀電廠2×1000MW“上大壓小”發電項目的配套碼頭和煤場區域,設計總吞吐量為1300萬噸/年,配煤量為1000萬噸/年,於2012年4月開工建設。此次資產出售範圍包括納入評估範圍內的碼頭土地及海域使用權、構建築物及輔助設施、機器設備、在建工程等,資產組賬面值為251,111.40萬元。
博賀煤炭碼頭項目受投資規模大、建設週期長、碼頭尚未對外開放等因素影響,經營效益在短期內難以發揮,從而影響博賀能源公司整體盈利能力。博賀能源公司將碼頭資產進行剝離並出售,有利於優化博賀能源公司資產結構、減輕經營負擔、集中資源做強發電主業,推動博賀能源公司高質量發展,符合本公司的長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