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8月2日丨沙鋼股份(002075.SZ)公佈,公司於2021年8月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核發的《關於不予核准江蘇沙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申請的決定》(證監許可﹝2021﹞2531號)。
中國證監會併購重組委於2021年7月7日舉行2021年第16次併購重組委會議,依法對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方案進行了審核。
根據申請文件,併購重組委認為,公司未能充分披露標的資產海外政策風險和核心競爭力,盈利能力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相關規定。
併購重組委會議以投票方式對公司方案進行了表決,同意票數未達到3票,方案未獲通過。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等有關規定,現依法對公司該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申請作出不予核准的決定。
公司董事會應當自收到該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對是否修改或終止該次方案作出決議,同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表示,董事會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上述決定對該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進行審慎研究,於收到此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對是否修改或終止該次方案作出決議,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