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7月11日丨冀中能源(000937.SZ)公佈,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審議通過關於子公司金牛化工擬非公開發行股票並增資子公司冀中新材料的議案;
為促進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牛化工”)的進一步高質量發展、提升內生動力及盈利空間,結合金牛化工主營業務及公司非煤業務資產情況,公司同意金牛化工及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冀中新材料”)擬進行如下交易:
金牛化工擬以詢價方式向不超過35名的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1.3億股(不超過金牛化工發行前總股本的30%),募集不超過8.89億元的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全部增資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並用於其“年產20萬噸玻璃纖維池窯拉絲生產線項目”。
金牛化工擬以此次發行募集資金(及自有或自籌資金)向冀中新材料進行增資,取得其增資後不低於51%的股權並實現對冀中新材料的控股;此次增資的最終增資價格,以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以2021年6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出具,經有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國家出資企業備案的評估結果為準;本次增資最終增資金額在本次增資價格確定後,由交易各方屆時簽署協議確定。
就此次增資事項,公司擬與金牛化工、冀中新材料簽署附條件生效的《增資協議》。
此次增資以此次發行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為前提,並在此次發行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實施。
此次發行需金牛化工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有權國資監管部門或國家出資企業批准、中國證監會核准;此次增資除上述以此次發行為前提外,還需金牛化工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有權國資監管部門或國家出資企業批准並對冀中新材料評估結果進行備案。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